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商业化时代的到来,让您开始重视对商标的保护。而在竞争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人对他人的商标进行侵犯,由此引发商标权纠纷。而受害人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首先要求确定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地域管辖方面,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商标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准。因此,上述地点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对于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商标案件,按照当事人选择的诉因来确定管辖法院。
  3、商标权属纠纷案件:
  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诉前停止侵权与保全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条规定,诉前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或者保全证据的申请,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对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不同的商标权纠纷,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都是不同的,具体的各位可以从上文中参考一下。商标纠纷在通过诉讼解决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注意诉状的书写、证据的收集,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有哪些?
      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有哪些?相关适用法律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继承权为什么会丧失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说是基于亲属关系而存在的,这也是法定的权利,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丧失继承权的情况,那么继承权为什么会丧失呢?继承丧失的法律......


·医患双方的和解原则的概念是什么?
      医患关系在我们国家近年来是比较紧张的,当出现问题是应该想到的就是和解,那么医患双方的和解原则的概念是什么?其实它的概念我们应该都知道,医患双......


·分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分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在具体分割时具体处理,但是在财产性质的认定上,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根结底,夫妻分居......


·打官司的程序诉状是怎样的
      打官司的程序诉状是怎样的?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在遇到麻烦时,经常会想到打官司,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打官司的程序诉状都不了解,不知道打官......


·童工工伤可以鉴定吗?
      低于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就参加工作的人,我们一般称为童工。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聘用童工为自己服务。那么童工工伤可以鉴定吗?童工的合法权益应......


·一、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拒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拒不赔偿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加班费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加班费该怎么办一、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加班费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有哪些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是比较多的,此时就需要违约方对守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那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违约责任都有哪些呢?而房屋买卖违......


·法律上偷窥他人是犯法吗
      法律上偷窥他人是犯法吗我们享有人身权利,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这个权利是受国家保护的。现在有的人道德败坏,喜欢偷窥别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