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上海工伤认定地点是哪里,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一些生产加工企业,如果管理上面存在问题,就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工人受伤后,必须要进行工伤认定,这是领取伤残补助金的必经程序。企业没有及时办理的话,个人就要抓紧申请工伤认定了,到有关机构办理。那么上海工伤认定地点是哪里?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上海工伤认定地点是哪里?
  
  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认定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应当在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30日之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携带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起的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发出通知书。
  
  3、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关系证明
  
  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诊断证明书
  
  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其中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证明材料;
  
  (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是申请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个人。按照规定,上海工伤认定地点为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接到个人提交的工伤认定资料后,社保部门要进行审核,确定无误的话,开展认定工作。如果鉴定内容不复杂的话,工伤认定书最快在一个星期内可以出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拆迁征地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不能僵化的解读,我们应该......


·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
      一般情况中,许多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明确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但基于当前过热的房地产买卖市场,大部分人还约定解除房屋过后请求补偿购房差......


·男方争夺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都有哪些条件?
      男方争夺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都有哪些条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


·工伤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分别
      现在很多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用这样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法庭也会在诉讼中进行案件鉴定,鉴定分为司法鉴定,医疗鉴定,......


·检察院退侦两次案件应该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退侦两次案件应该怎么处理?检察院退侦两次案件会按照不起诉处理。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


·国家赔偿申请书范文?
      如果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过程中,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了损害的话,则需要依法做出相应的赔偿,这就是国家赔偿。而要想获得......


·工作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是什么?
      工作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是什么一、工作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是什么一眨眼耗时三个月的实习期即将到尾声,这一段时间是我人生旅途中极为重要的一程,期间......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可以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共同侵权后怎么进行赔偿
      共同侵权后怎么进行赔偿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


·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特点
      项目工程的质量是不能存在任何的缺陷的,否则带来的极端危害就是工程出现倒塌,这种灾害性的事故不是国家和广大民众能够轻易承受得起的。社会在生产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