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
一、南京房产税费政策是怎样的?
目前,南京还暂未开征房产税,最新房产税征收标准可参考其他试点城市。其中,中国房产税试点城市主要为上海及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针对这两种征收标准,房产税应纳税额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乘(1-10%或30%)乘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乘税率(12%)
二、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也就是说,南京市暂时不征收房产税。实际上,我国在很早之前就出台了与房产税有关的政策,但由于实施困难,因此只有少数几个城市作为试点对房产税进行征收。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可以按房产原值来计算,也可以根据租金收入来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内容包括的条款都有哪些?
合同内容包括的条款都有哪些?合同的内容,即合同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
·一、房东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如何赔偿?
一、房东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如何赔偿?房东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保护会怎么样?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保护会怎么样?人们在买房的时候,往往只在乎房子的质量如何,并且对于房屋所有权也非常重视,但是人们对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往往......
·交通法九级伤残鉴定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法九级伤残鉴定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
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一、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
·杭州社保补缴好处有哪些?
杭州社保补缴好处有哪些?《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
·邯郸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邯郸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计算。 2、征用耕地以外的......
·没结婚证男女同居违法吗
没结婚证男女同居违法吗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后可以立案吗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后可以立案吗一些不法分子在高利益的诱惑下将一些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别人,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该罪在我国《刑法》中到底是如......
·工伤报告程序
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样的,怎么去处理赔偿?一、赔偿范围机动车辆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