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哺乳期《劳动法》规定是怎样的?

女性职员在请产假时,一般会顺带请哺乳假,对于申请哺乳假的情形,职员是可以照常领取工资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不少职员由于不知道哺乳期《劳动法》规定是怎样的,故而在生育孩子后,不能享受到该待遇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哺乳假?
  
  每天一小时的叫授乳假,产假后的6个半月叫哺乳假!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二、哺乳假假期的相关规定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三、哺乳假是多长时间?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四、哺乳假工资待遇怎么算?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1、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2、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3、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4、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5、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6、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7、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只有孩子处于一周岁以内,并且满足计划生育规定的女性职员,为了哺育孩子的需要,才能请假,也即并非所有的女性职员在产假后都能休哺育假的,这也是由于休哺乳假的职员可以正常享受工资待遇所决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一、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


·抵押反担保展期
      抵押反担保展期在银行对贷款人进行资金发放的时候,为贷款人担保的保证人也需要承受一些风险,这个时候就需要贷款人和反担保保证人对保证人进行反担保......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


·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是什么东西?
      很多人购买房屋会使用按揭的方式,一般在进行他项权利登记之后,房屋的他项权证是由专门的房管部门发放的,并且他项权不是由购买房屋的人持有,而是由......


·离职多久没发工资可以告他们
      离职后最晚什么时候发工资,劳动法并没有对员工离职结算工资时间做出期限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职时,公司应该一次性结清。离职结算工资时间由用人单......


·玩忽职守罪有那种行为2023
      玩忽职守罪有那种行为2023一、玩忽职守罪有那种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现在是法治化社会,人们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纠纷,保障自己的权益,校车安全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吉林地区住院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吉林地区住院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有效;
      有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


·噪音超过多少分贝算扰民
      根据我国《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现下我国对于环境噪音的检查以及测量分为五类,可以通过其作为标准来进行环境质量的检测和评价。1、对于一些疗养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