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单位行贿罪主体包括了哪些人

关于行贿犯罪,此时要区分一下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如果是单位犯罪的话,那构成的就不再是行贿罪了,而应该是单位行贿罪。这与行贿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因而在具体的处罚上面也是不一样的。那具体来说单位行贿罪主体都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行贿罪主体包括了哪些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这里所讲的单位,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应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单位行贿罪中,还存在单位内部机构行贿犯罪的可能性。所谓单位内部机构是相对于单位整体而言的,是指法人的分支机构,单位内设的科、室、部等下属小单位。二、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1、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但这里的单位也是有限制的,而不是所有的单位都可以构成单位行贿罪。具体来说这里的单位就包括了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若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经教育不改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经教育不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监护权。法律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


·什么是域名权?
      什么是域名权?一、什么是域名权?域名权是域名所有者针对域名享有的各种权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权利人对之享有使用、收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


·用人单位应该怎样申报工伤
      用人单位应该怎样申报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


·抚养费有几种给付方式
      在只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夫妻一旦离婚的,那么意味着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就抚养费的给付,具体可以分为多......


·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是什么?
      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是什么无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有可能遇到资金确定的情况,这个时候很多企业都会选择融资,房地产企业随着自......


·网络版权保护 原则是什么
      网络版权保护原则是什么现在网络可以说是影响着每一个人,所以现在很多人喜欢在网上发表文章以及视频,虽然网络发展很快,但是我国相关立法发展却很慢......


·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
      不是。只有把"骗取数额较大财物"作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时,法条竞合说才成立,否则,即不成立。但是,很明显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到招摇撞骗罪中并没......


·不受著作财产权保护的对象?
      不受著作财产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一、不受著作财产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


·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
      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债权转让是指原债权人将债权转移到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的行为,在债权转让过程中,新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就......


·广州信用卡诈骗律师案件收费情况
      现如今我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用到各种各样的银行卡,其中信用卡就是银行卡的一种,而且比银行卡更方便。当下利用信用卡......


·个人醉驾车辆会被锁定吗?
      个人醉驾车辆会被锁定吗不一定,看具体情形,正常情况下车主没有责任。如果明知使用人是醉酒状态,仍然将自己的机动车交由使用人使用,那么车主就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