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些情况下男方可以取得抚养权

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夫妻离婚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只能放弃直接对孩子抚养教育的权利。当有关孩子抚养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夫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那么,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男方可以取得抚养权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男方可以取得抚养权
  一般情况,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争执不下时,人民法院一般会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男方优先取得孩子抚养权主要会有以下几种情况: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二、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一般来说,男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强于女方,可以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物质条件。但是,男方由于工作强度一般高于女方,相比于女方,真正抚养教育孩子的时间和精力较少。法院判决时,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直接抚养责任。所以,为了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男方需要收集以下各种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二)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三)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四)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五)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男方一起生活,孩子已经习惯了现有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贸然改变会对孩子成长形成不利影响的。家庭破裂伤害最大的肯定是无辜的孩子,如何为孩子提供最有利的成长条件,是每位父母应该考虑的问题。所以,当您有信心、有决心能为孩子提供好的成长环境,致力于争取孩子抚养权时,不妨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相信可以为你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最高额是多少
      夫妻要是因为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无过错方此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相应的赔偿,这里面就包括了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那么离婚要......


·由于交通的发达,现在使用交通工具的人越来越多了。但也因交通工
      由于交通的发达,现在使用交通工具的人越来越多了。但也因交通工具使用的多,所以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就越来越大了。在面对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可能会......


·夫妻一人卖房是否有效 一方擅自卖房怎么办
      生活中长存在着一方擅自卖房的事,有的人是认为,夫妻有共同处理夫妻财产的权力,卖房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但是买房的人往往是不知道内情的,那么......


·背叛国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


·购买了自建房拆迁时是否有补偿?
      一、购买了自建房拆迁时是否有补偿?1、只要购买手续合法拆迁时就可以获得补偿,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


·商标申请第35类包括哪些项目
      商标申请第35类包括哪些项目一、商标申请第35类包括哪些项目?商标注册35类是属于服务商标。具体内容为: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3......


·专利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专利注册基本含义在中国,目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


·上海租地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上海租地厂房拆迁补偿标准企业进行拆迁,需要搬到新的地址。在搬迁的过程中,必然会存在损失,如搬迁费、安置费、员工补偿费等等。各个地区对于拆迁补......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如何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如何赔偿金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比较合编作品和汇编的区别是什么?
      比较合编作品和汇编的区别是什么?比较合编作品和汇编的区别是看一下是否作者都参与到创作过程当中,前者的话他是作者参与那这种创造性的活动,但是汇编......


·以侵占婚姻无效是诉讼案件吗?
      以侵占婚姻无效是诉讼案件吗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