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法典第29条内容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29条内容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等新兴行业的发展以及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我国在法制方面也有了非常大的发展,现在法律越来越尊重人的权益,尊严,也越来越民主化发展,具体表现在如《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29条,它体现了人的意识,更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下面就《民法典》第29条怎么理解,详细为您解读关于法律的民主化。一、《民法典》第29条精解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二、解读 第29条到33条是关于确定监护人方式的规定。具体顺序如下:就未成年监护而言,首先,有父母在的,原则上应当由父母作为监护人(第27条第1款);其次,如果父母死亡,父母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再次,如果父母没有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或虽然指定但被指定人不愿意作为监护人,此时可以由具备监护资格的人进行协商确定但必须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非意思表示,仅为自然意思);如果协商不成(无人愿做监护人或争着做监护人),则有关部门指定(第31条);如果没有具备监护资格的人,应当由有关部门担任监护人(第32条)。 就成年监护而言,首先,当该成年人需要监护之前,完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缔结附延缓条件合同以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第33条);其次,如果不存前述情形但存在有监护资格者,则由具备监护资格的人(第28条)进行协商确定(第30条);再次,无法确定的,应该指定(第31条);最后,如果不存在具备监护资格者,应当由有关部门担任监护人(第32条)。小结:在监护人的确定问题上,民政部门的作用上升,用人单位的地位下降;而且开始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相信通过以上了解,将会有更多人明白《民法典》第29条,因为它体现了法律开始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这是我国法律进步的一大步,更是民主化进步的一大步。更深层的理解是人们的意识发生率巨大改变,以及国民素质的巨大提高。新的法律的出现将会适用于更多人,也将为社会的安定起到更大的作用,这是意识巨大的进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融资利息是融资者交给证券商的手续费。证券公司应该按照管理办法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并且在合同中写......


·商铺转租可能产生的风险都有哪些
      现实中进行房屋转租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就具体分为了责任转租和承诺转租,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的转租,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都是有一定风险的,当然......


·财产继承证明到哪里办理?
      财产继承证明到哪里办理?财产继承证明可以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


·员工个人能否做工伤认定?
      现实生活中,一些工作较危险,容易发生事故。如果是较大事故,对员工未来的工作生活有较大影响的,而员工是有保险的,企业会申请工伤认定,劳保部门会......


·境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因为境外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就产生了聘雇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的责权利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来确定,其主要内容是:聘雇期限、岗......


·员工涉嫌犯罪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员工涉嫌犯罪公司能否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5条第项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项的规定,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
      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二是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应不......


·醉驾会有案底吗?
      醉驾会有案底吗依据现行法律,醉驾被刑事拘留后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决拘役的,所以会留下刑事犯罪的“案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算离职吗?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算离职吗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是不算离职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


·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


·轻微交通事误工赔偿时限是多久?
      轻微交通事误工赔偿时限是多久?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