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法典第29条内容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29条内容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等新兴行业的发展以及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我国在法制方面也有了非常大的发展,现在法律越来越尊重人的权益,尊严,也越来越民主化发展,具体表现在如《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29条,它体现了人的意识,更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下面就《民法典》第29条怎么理解,详细为您解读关于法律的民主化。一、《民法典》第29条精解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二、解读 第29条到33条是关于确定监护人方式的规定。具体顺序如下:就未成年监护而言,首先,有父母在的,原则上应当由父母作为监护人(第27条第1款);其次,如果父母死亡,父母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再次,如果父母没有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或虽然指定但被指定人不愿意作为监护人,此时可以由具备监护资格的人进行协商确定但必须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非意思表示,仅为自然意思);如果协商不成(无人愿做监护人或争着做监护人),则有关部门指定(第31条);如果没有具备监护资格的人,应当由有关部门担任监护人(第32条)。 就成年监护而言,首先,当该成年人需要监护之前,完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缔结附延缓条件合同以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第33条);其次,如果不存前述情形但存在有监护资格者,则由具备监护资格的人(第28条)进行协商确定(第30条);再次,无法确定的,应该指定(第31条);最后,如果不存在具备监护资格者,应当由有关部门担任监护人(第32条)。小结:在监护人的确定问题上,民政部门的作用上升,用人单位的地位下降;而且开始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相信通过以上了解,将会有更多人明白《民法典》第29条,因为它体现了法律开始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这是我国法律进步的一大步,更是民主化进步的一大步。更深层的理解是人们的意识发生率巨大改变,以及国民素质的巨大提高。新的法律的出现将会适用于更多人,也将为社会的安定起到更大的作用,这是意识巨大的进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检察量刑建议在我国是否重要
      一、检察量刑建议在我国是否重要1、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并不是说法院一定要按检察院的量刑来判决。法院独立行......


·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具体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分配是最为头疼的问题。而财产分割中,因为涉及到许多因素,最后的结果经常仍然不如人意。于是,就出台了......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签订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中离不开的法律文书是离婚协议书,这点您都应该清楚吧。但这个离婚协议书并不是随便就能签订的,法律规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满足......


·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虽然法律规定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有权委托辩护律师来帮助自己,但实际上,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他们自己委托辩护人是不现实......


·如何严格招投标程序?在线咨询 >(一)招投标的程序有哪些
      如何严格招投标程序?(一)招投标的程序有哪些政府采购有五种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每一大类由于具体标的不......


·检察机关蓝色底色批捕起诉后一定会被量刑吗?
      一、检察机关蓝色底色批捕起诉后一定会被量刑吗?检察机关蓝色底色批捕起诉后犯罪主体一定会被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提起公诉第一......


·农村宅基地是怎么分配的?
      一、农村宅基地是怎么分配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个人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吗
      个人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吗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申请发明专利的都是法人或者合伙组织,那要是个人进行了发明创造的话,此时个人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吗?如果可......


·国内公民继承在美遗产需要办理的手续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没有全国统一的继承法,有关继承法律由各州立法规定,它们之间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规定。在美国,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一般都要......


·试用期内可以随便辞退劳动者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内的权利相对比较淡,而法律在这段期间提供的保护也是比较少的,于是有的单位就在试用期内随意的辞退劳动者。但从我国法律......


·自从现代交通越来越发达后
      自从现代交通越来越发达后,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有所提升。一般来说,遭遇交通事故,若是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的,这起交通事故也就因协商而得到解决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