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律规定了祖父母的探视权吗?

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后,仅能有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平时都会和其生活。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按照在一定得时间内对孩子进行探视 ,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抚养方必须要遵守的。那么法律是否对孩子的祖父母的探视权有明确的规定呢。一、祖父母的探视权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按照《民法典》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二、律师分析这涉及人情方面的问题,属于道德伦理调整的范畴,相关部门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应给予完善,可判决离婚前与孩子长时间生活居住,并承担过抚养义务的近亲属有部分探望权。尽管《民法典》确实没有规定其他的近亲属享有探望权,可是,在民法中,只有物权法规定物权法定主义。而在民法的其他部门,不存在权利法定的问题,就是说,在债权法、人格权法、身份权法中,法律规定的权利是权利,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利,只要是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合乎情理的,符合人性的,符合民事习惯的,都可以认定为是权利,都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在现实中,说法律没有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探望权,就认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就没有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探望权,不符合人性和情理,违背民事习惯。我国的婚姻家庭问题,都是按《民法典》来解决的,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子女探视问题,只规定到父母一层,存在漏洞。因为祖父母并非直接血亲关系。但是从感情和亲情上来说,孩子和祖父母不应该被隔离,祖父母对孩子的爱,有利于孩子成长。所以,法律是没有规定祖父母的探视权的。但是祖父母可以随着孩子的父母进行探视。并且从孩子的身心健康角度考虑来说,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允许对方的父母探视孩子的话对其健康更有力,可以为其提供一个相对完整的家庭成长环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拘役缓刑会有案底吗,怎样规定的
      我国在对社会进行治理的过程中,会对相关犯罪当事人进行一系列的处罚,来管理我国的社会治安。拘役和缓刑都是我国相关人民法院对犯罪人的判罚,这类判......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多少?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50%以下,具体的责任认定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后的整合管理?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后的整合管理?通常公司并购后会引发一些问题,如果公司在后期整合管理中处理不当,会导致严重后果乃至造成公司并购失败。那么如何......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一、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交通事故误工损失津贴算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损失津贴算吗?1、交通事故误工损失是不包含津贴的,误工损失是指受害者的正常工资收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


·代位权诉讼在哪个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代位权诉讼在哪个法院管辖怎么确定?一、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


·一、父母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一、父母共同财产怎么分配?遗产分配,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对于其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适当多分:1、与被继......


·轻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领取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因并没有造成大的损伤,所以在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时,程序相对简便一些。但是,在轻微交通事故中,如果报警,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也需......


·离婚抚养费给多少才合适
      离婚抚养费给多少才合适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


·员工什么情况下辞退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高温费江苏规定的是多少
      由于各地的温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用人单位可以承受的用人成本不同。通常各省政府会按照月份或者是温度要求用人单位发放高温费,发放的最低标准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