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有效吗?

我们知道,离婚是要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所以有一些人想要钻法律的空子,想更多的占有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会采取婚前转移财产的方式将共同财产悄悄转移称个人资产,例如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的方式,那么这种方式是否有效呢?财产已赠予他人,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赠与一旦生效,所赠与的财产就成为了受赠人的合法财产。当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六百六十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只要将财产赠与他人,那么这个财产的所有权就被转移到受赠人的身上了,也就不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了,所以这的确是一种财产转移的方式,但是现实中更多是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转移到子女身上,这也符合我们中国的传统的观念,所以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的确可以,但是如果被发现是恶意转移资产,可以向相关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满足哪些条件属于工伤?
      一、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满足哪些条件属于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非......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单方解除权存在吗?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单方解除权存在吗?(一)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


·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
      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一、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


·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罪须具备什么条件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


·供销社企业改制案例介绍
      供销社企业改制案例介绍在我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善,容易造成企业的破产。但是,为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对于企业进行改制,......


·工程质量主要责人的职责有哪些
      工程质量主要责人的职责有哪些?随着我国城镇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得到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工程是否能够有效使用,市民是否放心。工程建设有很多......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多久送到看守所?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多久送到看守所?根据法律规定拘留24小时内送到看守所,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


·贷款房离婚怎么办,离婚如何分割贷款房?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问题,而夫妻财产分割则集中在房屋财产上。如果是属于贷款的房子,在夫妻离......


·结婚前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所得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夫妻中任何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工资报......


·打架受伤报警怎么处理?
      打架都是因为行为人之间情绪无稳定,一时的冲动导致的,打架这个行为说严重很严重,因为严重的影响了社会的治安管理,说不严重,也不严重,有些打架的......


·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程序是什么,要什么材料?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将随着个人业务的发展变化,尤其是在最近几年的营业执照出现新的一些改革。大多数人不是很清楚怎样变更个人营业经营范围,要么带的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