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质量检测是哪个单位?

工程质量检测是哪个单位?
  
  工程质量检测是对建筑工程及其材料从多方面进行依法检测并出据检测结果的活动。在我国,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组织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对于其管理及运作已经形成一套较完备的体系。那么工程质量检测是哪个单位?下面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
  
  专项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又分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三、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检测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以下3点:
  
  1、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 可不少于6人;
  
  (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2、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四、检测业务内容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
  
  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综上所述,在我国工程质量检测一般为建设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但部分沿海地区已经改革了,国家允许部分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脱离事业单位编制,成立有限公司,成为独立的法人,在政府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工程质量检测是哪个单位的回答, 详情请咨询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产品代理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产品代理协议范本是怎样的?代理协议范本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


·在检察院批捕之后只能等吗
      一、在检察院批捕之后只能等吗?检察院批捕之后不是只能等,嫌疑人是可以聘请律师替自己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的,批捕后辩护人的权利是:(1)提供法律方面......


·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一、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罪如何判刑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罪如何判刑呢?这里说的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罪,其实应该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这是一种独立的犯罪,而并不......


·有权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有哪些
      有权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有哪些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


·诚如我们所知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
      诚如我们所知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有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后其各项行为才受法律保护,如果要变更或终止劳动关系才会有据可......


·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案能否被判缓刑?
      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案能否被判缓刑?一、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案能否被判缓刑?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案能被判缓刑的,贩卖一克冰毒,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离婚前财产如何保护
      离婚前财产如何保护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


·偷税漏税150万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150万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偷税漏税150万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偷税漏税150万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


·经济案件会异地关押吗?
      经济案件会异地关押吗?一、经济案件会异地关押吗只要是符合条件就会异地关押;对于异地关押:一要尽量采取就地关押的方法,便于提审,扩大战果......


·实收资本列报与注册资本不一致合法吗?
      实收资本列报与注册资本不一致合法吗?注册资本(金)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