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深圳市工伤认定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我国各地都存在者高危作业,故而企业单位的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为了使这部分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各地相关国家部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工伤认定的流程、需要的材料等都做了规定,不同地区的工伤认定的规定是存在者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深圳市工伤认定流程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工伤认定流程:
  
  (一)申报
  1、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2、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四)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五)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认定为工伤的参保职工,应在医疗期满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力鉴定申请,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处理。认定为工伤的未参保职工,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我们知道企业单位的职员在受伤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是需要主动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请求的,在受理机构确定你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之后,会即刻进行鉴定,并会在限定期限内完成鉴定报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财产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财产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财产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


·办理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结果
      在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注意此时的时效规定,当然不同主体规定的时效不一样。而在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认定......


·离婚一年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一年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吗?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


·车祸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有固定的标准吗?
      车祸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有固定的标准吗?一、车祸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有固定的标准吗车祸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是没有固定的标准的,但是可以赔偿的项......


·商标许可使用常见方式有哪些?
      商标许可使用常见方式有哪些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


·哪些属于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
      哪些属于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


·审判阶段律师辩护意见的规定是什么?
      一、审判阶段律师辩护意见的规定是什么?审判阶段律师辩护意见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校园高空坠物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校园高空坠物的内容是怎么样的?高空坠物,其实在很多地方都会发生,不管是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还是一些居民小区,亦或者是一些高层建筑,甚至还会......


·分公司能兼并收购吗
      正常来讲,分公司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


·离婚时对婚后买房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对婚后买房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


·劳动合同法纠纷诉状范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纠纷诉状范文的主要内容都包括:对于合同有异议的点;对于合同期限的认定;对于赔偿金额的要求与理由;对于事实的陈述与理由。具体情况涉及方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