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

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也是要得到保障的,因此单位不能借口对方属于未成年工,就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来进行支付。而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也不允许单位安排一些比较危重的工作给未成年工作,那究竟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
  
  据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所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8、矿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代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中接触放射性及守林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二、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
  
  1、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企业也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必须书面记所支付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及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工资的清单。
  
  4、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必须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至少应每月支付一次。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5、对于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6、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7、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未成年工本质上还属于未成年人,其身体可能还在发育,出于对其的保护,法律规定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上述十五类工作,当然还要安排未成年工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才行。自然,出现单位不支付未成年工工资的情况,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此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怎么写的?
      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怎么写的?我国目前由于医疗技术的不够完善,再由于患者家属的不理解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医疗纠纷也时常发生。对于这种问题......


·刑事自诉状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刑事自诉状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一、刑事自诉状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刑事自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


·股权融资是什么意思
      股权融资是什么意思公司想要获得发展,就要有充足的资金,获得资金的形式和方法很多,有一种方式就是通过股权进行融资。说到这里,您可能会问股权融资......


·顾名思义,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实施拆迁过程中给予被拆迁户一定的补
      顾名思义,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实施拆迁过程中给予被拆迁户一定的补助,安置给其的房子,也叫动迁房。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村民,只要有被拆迁的需要,......


·代通知金赔偿是按什么标准来赔的?
      代通知金赔偿是按什么标准来赔的?按一个月的工资来赔偿;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


·假冒伪劣产品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假冒伪劣产品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


·股权集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集资和非法集资都是资金募集的一种手段。对于股权融资主要是帮助企业筹资的方式,用来解决企业发展中资金运转问题。股权融资和非法集资有一定的相......


·起诉离婚立案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立案要多少钱?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


·监狱关押罪犯脱逃会以什么罪来进行处罚?
      监狱关押罪犯脱逃会以什么罪来进行处罚?罪犯从监狱脱逃的,监狱应当即时将其抓获,不能即时抓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追捕,监狱......


·非法采矿罪怎么处理
      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之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法》规定,非法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