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催款通知书样本是什么?

催款通知书样本是什么?
  
  催款通知书是进行催缴欠款的一种方式。催款通知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仅法院、银行等可以下发催款通知书,个人也可以下发。那么,催款通知书样本是什么?收到催款通知书又意味着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催款通知书样本是什么?
  
  催款通知书
  
  __厂财务部:
  
  你单位__年__月__日向我厂订购___,货款计金额____元,发票号为____,该货款至今尚未支付给我厂,影响了我厂资金周转。接到本通知后,请即结算,逾期按银行规定加收×%的罚金。如有特殊情况,望及时和我厂财务部___联系。我厂地址:___,电话:___。
  
  ___厂财务部(盖章)
  
  __年_月_日
  
  二、收到催款通知书意味着什么?
  
  通过字面意义不难看出,催收通知书是针对逾期还款的人群而下发,所以毋庸置疑,当你拿到这份通知书的时候,便意味着个人信用已因逾期还款行为而遭到破坏。不过,各位也不必如履薄冰,过分焦灼,因为短期逾期还款,并且次数不多的话,并不会对今后申请贷款或信用卡造成障碍。所以,在收到催收通知书后,马上还款则是你当务之急的首要任务。
  
  催收通知书通常是在电话催收未果的情况下而下发,意在制造紧张局面,督促借款人马上还款,是银行盘活不良贷款的一种手段,当然也不排除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其可作为一份强有力的证据。不过,如果借款人的欠款行为不是有意而为之,实在是经济困难所致,银行通常不会走到打官司这一步。如果实在是还款困难,可申请延期还款,或协议还款,所谓协议还款也就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只归还一部分资金即可。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以上,就是催款通知书样本的范文和格式,以及收到催款通知书意味着什么。催款通知书应该依照格式进行书写,否则可能会发生无法产生法律效力的严重后果。如果收到了催款通知书,应该及时归还欠款。出现还款十分困难的情况,可以进行些协商,或者申请延期,在能够做到的范围归还部分资金。在此我们也要提醒您,如果收到了催款通知书,不要逃避或者恶意拖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拖欠货款30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对拖欠货款30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一、拖欠贷款30万的解决方法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所谓协商,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


·女方一直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女方一直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


·劳动者的残疾赔偿金谁支付?
      一、劳动者的残疾赔偿金谁支付?要看劳动者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1)工伤医疗费......


·离婚子女和财产分配是怎样进行分割的
      离婚子女和财产分配是怎样进行分割的1、妻之间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处理。2、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


·有关移送管辖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有关移送管辖的救济途径是什么?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


·劳动关系解除赔偿算法
      企业效益不佳会通过裁员来降低企业成本,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要对职工进行合理的赔偿。如何赔偿需要根据赔偿算法进行计算的,具体的劳动关系......


·如何进行财产继承税的征收
      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发生的法定事项,继承人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但是你知道吗,继承也是要交税的。那么财产继承税是怎么征收的?财产继承......


·入股的股东最小年龄是多少岁?
      入股的股东最小年龄是多少岁在公司中对公司的股东年龄并没有特别的限制。但是,作为公司法的一般法,我国民法通则对公民包括公司股东的行为能力有明确......


·一、离婚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
      一、离婚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离婚协议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生效,是有效力的。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


·哪些证据可以支持你的误工费主张?
          主张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1、误工日期证明: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


·偷税漏税量刑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