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传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传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传唤不是一种强制措施,传唤的对象是没有被执行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传唤的时候必须及时去接受侦查机关的调查。那么传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传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4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3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传唤的程序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三、传唤的注意事项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传唤必须依法执行,被传唤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及时到侦查机关指定的地点接受调查或询问。传唤不是强制措施,而且传唤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超过了时间段必须放人或变更措施。所以,还有疑问的,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老年人公证遗嘱范本是怎么样的?
      老年人公证遗嘱范本是怎么样的?一、老年人公证遗嘱范本是怎么样的?立遗嘱人:,男,岁,省县人,住县小区号。我今年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


·有关涉外离婚房产的分配原则
      随着中国的现代化,中国人逐步走出了国门,和外国人的交流也多了起来,跨国婚姻也屡见不鲜。然而由于巨大文化和习惯差异,涉外婚姻离婚的不占少数。由......


·抢劫罪辩护词从犯会如何处罚?
      抢劫罪辩护词从犯会如何处罚?一、抢劫罪辩护词从犯会如何处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


·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条件是什么
      取得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条件是什么《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


·商标如何转到个人名下
      商标可以转到个人名下,企业因合并、分离、兼并等原因须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的,须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


·女方提出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由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是与身份关系密切相关的,故而不会受到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的影响。若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等缘由,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是需要按照......


·一般对于强奸罪应如何量刑?
      一般对于强奸罪应如何量刑?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


·网络侵害名誉权如何取证
      网络侵害名誉权如何取证“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申请人民法院向网络服务提供商进行调查。通过法院调取的IP地址、注册ID、上网时间等记录的分析,可确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推销电话、短信或者其他东西,在面对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许多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知道我们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国家为了......


·女方婚内出轨起诉离婚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女方婚内出轨起诉离婚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一、女方婚内出轨起诉离婚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