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催款通知书怎么写 一、公司催款通知书怎么写? 公司催

公司催款通知书怎么写
  
  一、公司催款通知书怎么写?
  
  公司催款通知书
  
  _______公司:
  
  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贵司已累计欠我司货款计人民币_______元, 已超过了双方约定之付款期限。
  
  现我司郑重的请求贵司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前,将上述逾期未付货款汇入我司如下账号或以其它方式支付,否则我司将采取停止发货、付诸法律等其他必要之措施。 为了我们的长期合作,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影响, 请慎重考虑, 谢谢!
  
  特此函告!
  
  ___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逾期催收通知书的法律作用
  
  1、法院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第一步就是要判断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务关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要求主张债权存在的原告负担举证责任。因此,作为借款合同中的债权人需要保存好可作为证据的文件,如被告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或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的借款合同、借条、借据、欠条、收货条、收货收据、出库单、入库单、结算清单等,以便在发生借款合同纠纷时顺利地完成举证责任。
  
  2、除了上述的证据材料外,经债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也可作为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的依据。因此,当债务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如向债务人发出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债务人在通知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虽然并不必然表示债务人愿意履行债务,但可以表示其认可该债务的存在,属于当事人对民事债务关系的自认,可成为诉讼中于己有利的证据。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在现实的交易活动中,债权人在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向债务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催缴函中,需要表明对方需偿还的款额,以及缴纳缘由,并且需要说明已经到约定的归还期限。若对方在接受到此催缴函后,依旧拒不缴纳的,借款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的解除情形具体有几种
      合同的解除情形具体有几种一、合同的解除情形具体有几种《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


·赠送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赠送的房子可以收回吗?赠送的房子不可以收回,但是具体的还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一定的区别对待,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进行一定的撤回的,因为我们国......


·工伤鉴定标准八级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标准八级是怎样的八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八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凡符合如下情况之一者,应鉴定为八级伤残,享受八级伤残赔偿标准。(1......


·婚外同居构成重婚吗
      婚外同居在法律上称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称为姘居。那在法律中,婚外同居构成重......


·绑架错人是既遂还是未遂
      该行为构成绑架罪,是既遂。只要行为人将绑架他人的行为实施完毕,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


·恶意语言伤人如何起诉
      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行受理。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原告在......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给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给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所有的工程都应该有相应的保修规定,工程又分为很多种,有些是私人承包的,有些是属于公家的,市政工程就属于公......


·乙肝患者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乙肝患者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吗?在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结婚、生育、就业、升学等方面法律均没有特殊限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2周岁以下的子女......


·一、法律规范有规定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过期了吗?
      一、法律规范有规定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过期了吗?交通事故超过一年都没有处理就过期了,道路拥挤或是不遵守交通规则,就会导致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


·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多久能出来
      肇事逃逸责任认定书一般10日之内能出来。如果是简易程序,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是当场下达或者是10个工作日内下达。如果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做一系列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