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什么是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

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证据在诉讼过程中都是不可或缺的。证据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在实践中,有些诉讼代理人会想要胜诉而犯毁灭证据罪,从而使案件当事人无法获得法律的公正待遇。那么什么是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
  
  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是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二、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的构成
  
  1、罪体
  
  主体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主体是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这里的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告人的利益向司法机关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事实或材料,并依法为被告人担任辩护的人,包括律师和其他公民。诉讼代理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害人的利益代表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追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或者要求给予被害人经济赔偿的人。
  
  行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行为是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毁灭、伪造证据。这里的毁灭证据,是指使证据完全消灭或者完全丧失证据的作用。伪造证据,是指制造虚假的证据。
  
  (2)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3)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这里的威胁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使证人因惧怕而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虚假证言。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诱使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虚假证言。应当指出,这里的改变证言,是违背事实改变证言。如果原先的证人是违背事实的,即使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威胁、引诱下予以改变,还其本来面目,不构成本罪。
  
  2、罪责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因此,刑法第306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证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三、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306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犯罪手段恶劣,严重妨害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或者使有罪者逃避了刑事追究,或者使无罪者受到了刑事追究。
  毁灭证据罪是指诉讼代理人将案件中的证据进行毁灭,使法院无法获得证明案件某些事项的证明。这种行为对于法律的公平公正是一种严重的破坏,犯罪情节严重的,犯罪人员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上刑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财产约定公正费用是多少?
      夫妻财产约定公正费用是多少?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民间借贷或还款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


·异地房产可以诉前财产保全吗?
      异地房产可以诉前财产保全吗?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费用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认定 一、骑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认定一、骑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


·治安传唤证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治安传唤证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治安传唤证的法律规定包括治安传唤只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为一种带有强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措施,治安传唤......


·商标法规定无效宣告的商标能用吗
      商标法规定无效宣告的商标能用吗一、商标法规定无效宣告的商标能用吗?无效宣告的商标就能用了,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


·虚假诉讼的案件怎么处理?
      虚假诉讼的案件怎么处理?对于虚假诉讼的处理。没有实际的利益纷争,原告与被告之间恶意串通,通过诉讼的手段,拿到具有执行力的判决书和调解书,以达到......


·虚假诉讼中的法官责任会有吗?
      虚假诉讼中的法官责任会有吗法官是否应该承担的责任要根据案件的具体结果而确定。如果司法官在案件的审理审判过程中,没有发现虚假诉讼,或者给当事人......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建筑工程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也关系到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青岛市对建设工程质量......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一、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


·礼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在我国
      礼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