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的法律层面上来说,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在侦办和审查上都是不一样的。换句话来说,其实在生活当中的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有些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不到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法院是不会进行处理的,这就是所谓的自诉案件。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诉讼法自诉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自诉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于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二、自诉状内容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三、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如果被告人是2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刑事诉讼法自诉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主要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等,属于自诉案件。其实如果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的这样一些案件的话,都属于公诉案件,国家会依法进行严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付。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


·侵占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什么
      侵占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什么?一)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章停车要扣分吗,扣多少分?
      一、违章停车要扣分吗,扣多少分?违章停车一般情况下是会扣分的。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将会扣6分,罚款200元......


·依据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本轮补偿有哪些调整
      依据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本轮补偿有哪些调整一、依据聊城征地补偿标准本轮补偿有哪些调整东昌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后的Ⅰ、Ⅱ、Ⅲ区片价格分别为......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有何区别
      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应以赠与合同有效为前提,两者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在两者的区别有以下三点:一是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


·劳动合同毁约之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毁约之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违约金过高的比例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则不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这对犯罪的认定是很......


·使用与驰名商标相似标志会构成侵权吗
      算,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注册自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


·离婚孩子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有孩子的话,不可避免地会碰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法院直接判决。在遇到特定情形......


·工伤9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钱?
      工伤9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


·人们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点?
      人们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点?在城市里奋斗打拼的人民总会遇到租房的烦恼,不仅是因为程序复杂,房源信息也是不太容易获取。因此,寻求中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