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租售同权政策是在今年才最新实行的政策规定

租售同权政策是在今年才最新实行的政策规定,且目前仍处于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城市的时间阶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该项政策是指那些在就职地租赁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与购买房屋的房主一样的待遇,由此会带动租赁行业的发展,那么,租售同权限制房租吗?
  一、租售同权限制房租吗?
  
  1、租房也可就近上学 房租水涨船高
  拥有好教育资源的房源,房租方面,可能因为供求关系的变化,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因为大量想给孩子良好教育资源的父母会纷纷去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地块租房,而不是买房。
  2、大量租房入学涌入 学区资源不足
  您都知道学区房之所以贵,根本原因就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当大量外地人口涌入,教育资源就变得更为紧张,届时同样是一房难求,对于房价可能还会成为反作用。
  3、各地的入学都有顺位 租房真的有同等的入学权吗
  目前各地的入学标准基本都是:第一顺位:房户合一,也就是监护人是房主 户主,第二顺位是房主,第三顺位后才是租房。有朋友分享说即使上幼儿园的时候都是有分类的,本市本区户籍、本市非本区户籍、再细一点就要分到街道、还有本区是否有房子,算下来有4-5类。那么租房会不会只是增添了一类,但却会无限的往后排?
  4、租房上学依然要求有本地户口
  按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对于本地人而言,多数人都有产权房,就算中低收入家庭,也多有房改房,根本就没资格享受!对于外地人来说,持人才绿卡的人是有限的。
  5、只有买房才有房可租,房价或依然看涨
  租房市场一旦火起来,那么好的学区房依然会引发抢购热潮,毕竟只有成了房东才有资格收取房租,难道等开发商开发只租不售的项目?一旦房源对外出售,难免房价会上涨。
  6、需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缴税又由谁负担?
  很多人都清楚,九成以上的个人出租房子,是不会进行合同登记备案的,因为这样做的惟一后果是:缴税!广州新政中有减税,但只是增值税,还有其他税。也就是说,租客想要享受学区,则必须要求房东将合同登记备案,房东如果不愿缴税,那只有房客代房东缴税。
  二、租售同权租金限制对市民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
  1、租房也可就近上学,房租水涨船高拥有好教育资源的房源,房租方面,可能因为供求关系的变化,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因为大量想给孩子良好教育资源的父母会纷纷去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地块租房,而不是买房。2、大量租房入学涌入,学区资源不足您都知道学区房之所以贵,根本原因就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当大量外地人口涌入,教育资源就变得更为紧张,届时同样是一房难求,对于房价可能还会成为反作用。3、各地的入学都有顺位,租房真的有同等的入学权吗目前各地的入学标准基本都是:第一顺位:房户合一,也就是监护人是房主 户主,第二顺位是房主,第三顺位后才是租房。有朋友分享说即使上幼儿园的时候都是有分类的,本市本区户籍、本市非本区户籍、再细一点就要分到街道、还有本区是否有房子,算下来有4-5类。那么租房会不会只是增添了一类,但却会无限的往后排?4、租房上学依然要求有本地户口按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对于本地人而言,多数人都有产权房,就算中低收入家庭,也多有房改房,根本就没资格享受!对于外地人来说,持人才绿卡的人能有多少? 极少吧!5、只有买房才有房可租,房价或依然看涨租房市场一旦火起来,那么好的学区房依然会引发抢购热潮,毕竟只有成了房东才有资格收取房租,难道等开发商开发只租不售的项目?一旦房源对外出售,难免房价会上涨.6、需进行合同登记备案,缴税又由谁负担?很多人都清楚,九成以上的个人出租房子,是不会进行合同登记备案的,因为这样做的惟一后果是:缴税广州新政中有减税,但只是增值税,还有其他税。也就是说,租客想要享受学区,则必须要求房东将合同登记备案,房东如果不愿缴税,那只有房客代房东缴税。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租售同权政策是会带动租赁行业的发展的,故而租金会上涨,就目前法律规范来说,并没有对房屋租金进行限制,这也就回答了租售同权限制房租吗这个问题。当然,由于各地的资源是有限的,故而该项政策的实施有一定的难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异地离婚官司怎么打
      ?很多夫妻由于工作原因长期分居两地,在感情不能持续的时候希望通过诉讼离婚来结束婚姻。您都知道离婚同样是去民政局办理手续,但是如果两个人没有在......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私自变更可以吗?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私自变更可以吗?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已经通过双方协议予以处理,或者由法院判决予确定。但是,离婚以后,夫妻一方提出要求变......


·国外遗嘱信托有哪几种?
      英美国家一般把遗嘱信托分为遗嘱执行信托和遗产管理信托。  (一)遗嘱执行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业务,其主要内容有清理遗产、......


·象山县信息公开的主体是什么?
      象山县信息公开的主体是什么?象山县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象山县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


·一人公司的执行董事签名是否具有董事会决议的效力
      担任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时,即具有了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的双重身份,其签字行为本身也具有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的双重身份。无论......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总是有那么几种合同无效的情况被利用。购房者肯定不想刚刚买到房子就被告知合同无效,造成一系列法律后果。要想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申请可撤销婚姻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可撤销婚姻程序是怎样的?1、当事人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工作人员查验上述......


·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1、被监护人的行为致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被监护人”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


·抢劫罪绑架罪的区分是怎样的
      抢劫罪绑架罪的区分是怎样的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律师费谁出?
      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律师费谁出?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国家,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了保障在其他方面处于非常弱势的人群的权利,让这部分人群有法......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关于大多数人民利益的信息是需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公开的,由于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