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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工伤认定后该如何处理?

在外工作的时候有些难以避免的意外发生后员工不仅要及时的处理自己的伤势,还要进行工伤鉴定,因为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以及让后续的医疗顺利到位对员工进行治疗,但是如果工伤认定后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通过工伤认定后该如何处理
  
  (一)员工工伤认定书下达之后,需要在员工康复或者满足一定医疗期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享受工伤赔偿。
  
  (二)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协商关于赔偿金等事宜,如果双方达不到意见统一这个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彼此之间的纠纷,然后等法院裁决之后就可以了。但是最重要的是,发生了工伤意外一定要先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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