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

房屋买卖的时候需要缴纳许多税费,其中有一中税费是印花税。虽然很多人知道印花税,却不知道印花税缴纳的主体有哪些?那么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
  
  房屋买卖印花税不是双边征收,只对卖出方征收印花税。
  
  二、房屋买卖印花税的内容
  
  1、纳税
  
  房地产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国外书立、受我国法律保护、在我国境内适用的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2、依据
  
  房地产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特定行为,而其计税依据则是该种行为的所负载的资金量或实物量,其中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书据所载金额;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则是按件计收;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租赁金额;房产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购销金额。
  
  3、税率
  
  房地产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第一种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0.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第二种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 为每件5元。
  
  4、地点
  
  房地产印花税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即贴花),即纳税人在书据的立据时和证照的领受时,纳税义务即发生, 即行贴花,而不是指凭证的生效日期。印花税实行“三自”缴纳办法,即纳税人按照应税凭证的类别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花(即自行纳税,一般在当地税务机关或其他出售印花税票的处所购花)、自行贴花;对有些凭证一次贴花数额较大和贴花次数频繁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采用汇贴、汇缴办法纳税,汇缴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额的大小予以指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三、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房屋买卖印花已经改成单边征收了,而且由卖出方缴纳印花税。所以,实际中遇到买方缴纳印花税的时候应及时去处理,特别是在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如需要帮助,我们建议去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加班费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加班费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继承遗产需提供的证据都有哪些
      在有多个合法继承人,且都没有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权的时候,往往会因为遗产继承而产生纠纷。而此时除了这样的纠纷,就需要实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


·医疗过失判定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过失判定标准的内容有哪些一、医疗过失医疗过失的认定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困难的。何谓过失?学理上向来有主观说与客观说两种观点。主观说认为,过......


·企业面临破产能申请劳动赔偿吗
      可以。具体标准是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公积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公积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哪怕它只在一个人的账户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


·入职合同丢了怎么办理?
      入职签订了劳动合同一般都是两份,企业和个人各自一份,但是不乏一些人弄丢了劳动合同,但是入职合同丢了怎么办理。合同是明确职责和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一、婚后的配偶是第一监护人吗?
      一、婚后的配偶是第一监护人吗?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


·网络诈骗要到法院起诉吗
      网络诈骗要到法院起诉吗?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日益普及人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进行一些交易,但同时,网络诈骗也更加猖獗,让不少人深......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如何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


·停工留薪期多久、停工留薪期待遇的标准是什么?
      停工留薪期多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结算资料的送交据名律师介绍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工程量现场签证,招标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