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法总则关于见义勇为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见义勇为有哪些规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关于见义勇为有哪些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一百八十四条将见义勇为行为纳入民法调整范围,建立了民法上的见义勇为制度,赋予了见义勇为行为人损害赔偿请求权及损害补偿请求权。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我们可以从三方面理解:1、因见义勇为受损害,由加害人负责,没有加害人的,谁得好处谁补偿,这与紧急避险的有关条款中的法律原则一致。这是针对当前我国见义勇为引发纠纷的案例实际,在法律上对见义勇为者赋予一种请求权。2、条文特别强调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这是对以往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突破。“可以”并不是强制性的义务,是任性的规定,是道德上的鼓励。很多见义勇为者所受的是人身伤害,人身伤害是很难完全用金钱补偿的,得了好处的人对见义勇为者酌情进行补偿,体现出法律提倡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的道德导向。3、“可以”还可以理解为,不管见义勇为者受损害的责任是否已被侵权人承担,只要受益人自愿给见义勇为者补偿了,就不能反悔再要回去。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重大过失”如何界定?可以理解为行为人没有尽到与保护自己民事权益时同等的注意义务。这也意味着,救助者并非一概免责,如果救助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受助人损害的,救助者须承担民事责任。在我国法律中,《民法典》关于见义勇为行为是值得肯定的。一般而言,除了造成重大的过失等,通常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而且当事人可以请求赔偿。在这一过程中,遇到难解的问题是难免的,所以,如果您有不了解的地方的时候,不妨来咨询我们所在的网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


·民事纠纷如何起诉 程序怎么走
      在现实的生活中,最容易发生的事情就是人与人之间发生口角,只要双方都不忍认的话,就非常的容易出事情,如果实在两个人调解不了的话,那就只有上法院......


·笔迹鉴定复印件可以作为检材吗
      笔迹鉴定复印件可以作为检材吗?复印件可以做笔迹鉴定,但要笔记清楚。根据法律的规定,除非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认可,复印件才会作为证据使用。一般来讲,......


·民事诉讼法执行机关是哪个?
      一、民事诉讼法执行机关是哪个?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


·抢劫罪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与诈骗罪其实都会侵犯他人的财产权,但是在抢劫犯罪的过程中,由于会采取暴力行为,因此往往也会给被害人的人身造成损害,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对抢......


·日前,广州地区已经开始落实租售同权制度,其它地区也以就租售同
      日前,广州地区已经开始落实租售同权制度,其它地区也以就租售同权制度开始做准备。那么成都是否纳入租售同权制度呢。租售同权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


·医疗事故要负刑事责任吗
      发生医疗事故要负刑事责任吗医疗事故是指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违规操作,违法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假药等或者是由于重大的医疗过失导致患者的人身受......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后不给怎么办?
      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后不给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


·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
      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一、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


·房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哪些
      房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哪些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房屋的各项要求也是越来越重视,那么房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哪些呢?建筑单位在施工的时候......


·一、劳动合同第44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第44条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