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相信您一定听到过宣判透气徒刑多久缓刑多久执行之类的判决吧,不知道您是否了解这些判决是什么意思,今天我们就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这一判决为例来给您解释一下具体意思是什么?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指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
  二、缓刑即为“定罪免刑”。
  
  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只定罪不追究刑事责任,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1、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罪犯刑罚,但是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就对其不再执行刑罚了。2、不执行刑罚并不代表罪犯没有犯罪,而且其毕竟对社会有不利的因素存在,所以法院就依法会对罪犯规定一个考验期,并信依法规定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罪犯真的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且遵守法律法规。经过这个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以前的刑罚了。
  三、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的意思是:
  在两年的缓刑考验期限内,依《刑法》第76条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四、适用缓刑的条件:
  1、对象条件:原判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2、实质条件: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使用缓刑不至于危害社会。3、限制条件: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其实就是说对原判决一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实行有条件的暂缓2年,在2年的考验期中如果罪犯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或者没有危害性就可以不执行原刑罚,但是犯罪事实依然存在。如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告男人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告男人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


·强制执行费用谁来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构成有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构成有明确的规定,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是法律赋予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工资构成为劳动者发......


·离婚协议抚养费自理标准是什么?
      离婚协议抚养费自理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


·传播淫秽物品罪中数量如何确认
      传播淫秽物品罪中数量如何确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


·一、被辞退时当月工资是否发放?
      一、被辞退时当月工资是否发放?被辞退时当月工资是会发放的,根据劳动法辞退当天职员就可以拿到当月的薪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笔者将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


·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由是什么?
      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由是什么一、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由是什么1、专利权期满终止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


·用人单位及个人可以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
      用人单位及个人可以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如果出于某些原因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需要对缺失的月份进行社保补缴。因为有些手续的办理,比如医疗保险报销等......


·必须父债子还的情况有哪些及规定?
      必须父债子还的情况有哪些及规定?情况:1、父母的借款是用于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如果父母所借款项是用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那么这笔债务,就不......


·民间借贷该怎么举证
      民间借贷该怎么举证一、民间借贷该怎么举证(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