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同权的政策出台以后,很多人都如梦初醒,不相信这是真的。但
一、租售同权多少年有没有规定?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二、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
(一)依法租赁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 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在广大市民中深入人心,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却十分淡薄。许多人认为有无租赁合同是小事,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的水平上,房屋租赁只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事,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用,双方往往口头协定了事。如果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起来太麻烦。(二)违法租赁难以处理 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为追求高额租金,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甚至层层转租,将违章建筑和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租给各类来历不明乃至为非作歹的不法人员。对此,房地产管理部门虽能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者,却缺乏更加强硬、有效的处理手段,非法出租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三)管理体制难以理顺 随着各地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一些非房地产管理部门也纷纷介入了房屋市场租赁管理。主要有工商、公安、计生等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虽依法据理力争,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收效甚微。原本由房地产部门统一管理的房屋租赁市场,被人为分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其结果是谁都在管,谁都管不了、管不好。这种局面不仅加重了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且还造成了管理体制和市场秩序的混乱,不利于房屋租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在上文当中我们详细的为您介绍了一下,租售同权多少年有没有规定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来说关于租售同权多少年的问题,在租售同权的政策当中并没有这详细的规定。具体还要看当事人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期限为多久,只要合同期限在法律的保障范围之内,那么租房期间内都可以享受到租售同权的政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因为是请假期间出现受伤,不属于工伤。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一、什么时候赔偿代通知金?
一、什么时候赔偿代通知金?离职的时候发放即可。相关知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合同诈骗罪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合同诈骗罪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对于量刑做出了非常仔细确切的指导,具体如下所述: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
·竞业限制的时间有多长,竞业限制要多长时间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之后,一般都会由于工作内容的原因,掌握用人单位的一些独特的技术、信息。而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技术、信息,就会与劳动者签订竞......
·挪用资金罪三种情形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三种情形有哪些一、挪用资金罪三种情形有哪些根据刑法第272条的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
·几岁为童工,雇佣童工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为了能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国明令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并鼓励您积极举报这类违法雇用行为。但是童工在法律规定上与我们日常中......
·招标后可以作废吗
可以,但是一般会做一份报告,报告详细列明开标、评标的过程,唱标价格等信息。当然也会写明具体的废标原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招标人不......
·什么是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
·保险费能留置权担保吗?
保险费能留置权担保吗?生活中每一个人都会向保险机构购买商业保险,没有商业保险的个人也一定有社会保险,在您向保险机构或者中介机构缴纳保险金的同时......
·法律规定五险一金是哪些?
五险一金是哪些“五险”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