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预售房如何办理抵押

预售房如何办理抵押预收房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期房,对于购房者来讲,虽然预收房的价格要比现房的价格要低一些,但购买预售房却也同时存在较多的风险,因此需要慎重考虑。实践中,现房可以办理抵押登记,而预售房也是可以的。那此时预售房如何办理抵押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预售房如何办理抵押预售房屋抵押登记指债权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为担保债务清偿,就自有房屋或核定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的公有房屋(已核发了房屋所有权证的)同债权人(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权。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进行现房抵押时应提交的证件有:(一)抵押人为个人的,应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2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抵押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2份;被担保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2份;具结书;抵押物价值证明;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此外,如果是部分抵押的应提供抵押部分的建筑面积原件和复印件2份;涉及集体土地的应提供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抵押人为单位的,应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2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抵押人、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2份;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抵押权人、抵押人和被担保人经办人身份证及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与复印件;抵押物价值证明;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加盖企业公章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文件(指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工会或企业公章的职代会同意抵押的文件(指集体企业)原件和复印件;国资批文(指国有企业)原件,复印件2份。抵押人应注意的一点是,抵押房屋原系商品房的,可不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已购公房设定抵押的,应提供已购公房上市准入通知书和个人购房成本交款计算表。二、预售房抵押有哪些陷阱目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非法抵押楼盘,致使业主至今无法办理登记备案和办理产权证。目前,一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中基本采用预售方式,而这种方式购房人所担负的风险很大。尽管购房人在购房签约时非常谨慎,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房地产专业知识,加上信息不对称,经常落入不诚信开发商设置的陷阱中,无法自拔。南京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常常设置三种陷阱,消费者一定要警惕。陷阱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就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这种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陷阱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往往不为购房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陷阱三:开发商在不通知抵押权人的情况下,也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将已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在签订契约收取房款之后,长期不为购房者办理登记备案(被设定抵押的房屋无法办理登记备案)。因此,为防范购房风险,购房人在签约前,须查验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凡土地设定抵押的房屋,许可证上备注栏内均加以备注。如果是在建工程被抵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也会加盖抵押章。对土地设定抵押的房屋,购房人在签约时,应要求开发商将土地抵押权利瑕疵在合同中注明,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最长不得超过30日),敦促开发商按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防止开发商在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时将已售的房屋作为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对已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购房人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应待开发商办理了抵押注销手续后,方能与其签订契约;在其办理了登记备案后,方可支付首付款或房款。很多人在购买预售房的时候其实也是选择了按揭贷款方式的,而此时也就是以预售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具体预售房如何办理抵押,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房,要是银行批准贷款的话,申请人日后除了要偿还本金外,同时还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转让专利合同生效的条件有什么?
      专利是作为财产权的一种,专利的发明者有权利可以将自己的专利转让或者售卖给其他的人或者公司的,但是专利因为还没有涉及到实体的开发,还处于一个脑......


·如何在民事诉讼反驳证人?
      如何在民事诉讼反驳证人?一、证人的证言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


·录音录像能不能做为法庭的证据
      录音录像能不能做为法庭的证据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处罚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处罚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处罚是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


·犯罪刑事被拘留多久可以出来?
      犯罪刑事被拘留多久可以出来?犯罪刑事被拘留多久可以出来?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0日,加上检察院批捕的时间,一共37天。但是刑事拘留后,能不......


·交通事故误工费为应发还是税后?
      交通事故误工费为应发还是税后?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应当按照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


·一、青岛市工伤鉴定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青岛市工伤鉴定标准规定是什么?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


·建筑分公司签订总包合同是属于有效的吗?
      建筑分公司签订总包合同是属于有效的吗?一、建筑分公司签订总包合同是属于有效的吗?首先,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


·一、在买卖二手房有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在买卖二手房有买卖不破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


·艾滋病人可以结婚吗?
      艾滋病人可以结婚吗?一、艾滋病人可以结婚吗1、关于艾滋病患者是否可以与他人结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


·公司公章注销后签订合同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公司公章注销后签订合同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公章注销后签订合同处理方法通常情况下,注销公章的同时应该进行收回、销毁。如果该合同是在公章注销之前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