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的房价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增长,近十年的房价增长让人不可

我国的房价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增长,近十年的房价增长让人不可思议,在造就了很多房地产商富豪,而房价增高直接冲击的是人民群众,很多九零后开始工作,自己的薪资根本不能支付的房贷,租房的租金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那什么叫房屋租售同权?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二、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
  (一)依法租赁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在广大市民中深入人心,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却十分淡薄。许多人认为有无租赁合同是小事,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的水平上,房屋租赁只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事,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用,双方往往口头协定了事。如果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起来太麻烦。(二)违法租赁难以处理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为追求高额租金,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甚至层层转租,将违章建筑和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租给各类来历不明乃至为非作歹的不法人员。对此,房地产管理部门虽能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者,却缺乏更加强硬、有效的处理手段,非法出租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三)管理体制难以理顺随着各地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一些非房地产管理部门也纷纷介入了房屋市场租赁管理。主要有工商、公安、计生等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虽依法据理力争,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收效甚微。原本由房地产部门统一管理的房屋租赁市场,被人为分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其结果是谁都在管,谁都管不了、管不好。这种局面不仅加重了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且还造成了管理体制和市场秩序的混乱,不利于房屋租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租售同权就是保障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国家一直在干预房价的增长,但是我国的经济是市场经济,经济的变化不能由强制性干预,否则会扰乱经济的市场秩序,租售同权的政策就是在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当得利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不当得利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一)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返还财产时,各方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


·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的条件有哪些?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加快企业发展速度,追求更高的企业发展目标,此时,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变得......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一)时效与诉讼时效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达......


·一、交通事故指纹鉴定费用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指纹鉴定费用是多少?交通事故指纹鉴定费用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指纹收费应当在100-200元左右。《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窗帘购销安装合同应该怎么写?
      窗帘购销安装合同应该怎么写?对于公司来说,因办公需要采购窗帘时要和窗帘供应商签署购销合同。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供应方收到货款后按时交......


·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哪些
      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


·销赃罪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销赃罪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销赃罪的办案流程销赃罪属于刑事犯罪,它的办案流程:1、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


·三证合一后注册资本怎样查询?
      三证合一后注册资本怎样查询?一、三证合一后注册资本怎样查询?可以到企业信用网进行查询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


·妻子过世第一继承人是谁
      从《民法典》(.1.1生效)对继承人顺序的规定中我们知道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其父母,所以当妻子过世后第一继承人为妻子的丈夫,子女......


·宜昌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宜昌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一、宜昌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宜昌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从每亩58380元到40850元不等,湖......


·信用卡借贷流程是什么?
      当今社会流行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只要自身对于未来收入预期足够准确,信用卡的使用就等于月收入工资的提前预支服务。但是如果月末信用卡的支付金额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