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和占有之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拾得遗失物和占有之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根据《物权法》第109条,拾得人不能因拾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返还请求权基础为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或者占有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2、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须注意:若拾得人(或有关部门)通知或发布招领公告,在失主与拾得人(或有关部门)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3、妥善保管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第111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若拾得人(有关部门)因一般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特别提示】《物权法》第111条的适用有一个前提条件,仅限于拾得人无侵占遗失物的行为(即拾得人及时通知失主或者发布招领公告,此时拾得人的行为已然构成无因管理)。反之,若拾得人侵占遗失物,则应适用《物权法》第244条的规定,拾得人作为恶意占有人,无论对于遗失物的毁损、灭失是否具有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拾得人的权利
1、拾得人(或有关部门)的权利。根据《物权法》第112条,拾得人(有关部门)享有以下权利:①必要费用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对遗失物所支出的保管费、维持费、饲养费、通知费等必要费用,有权请求权利人补偿。②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因拾得人完成了指定行为(无论拾得人是否知道悬赏广告),双方成立悬赏广告之债,拾得有权要求悬赏人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③行使留置权。如果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或者不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因为,权利人的义务和遗失物属于“同一法律关系”。2、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权利的丧失。由于《物权法》第112条的学理基础是无因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拾得人侵占遗失物,则拾得人不享有前述三项权利。所谓侵占遗失物,指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如失主要求拾得人返还而拒不返还,或者拾得人以据为己有为目的而隐匿遗失物。
三、拾得遗失物的边缘问题
1、无人认领的遗失物的处理。根据《物权法》第113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国家原始取得所有权,失主的所有权消灭。2、拾得遗失物法律规则的准用。根据《物权法》第114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发现隐藏物、拾得失散的饲养动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其实,作为拾得人来说,自己有权利要求物主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绝对无权占有。拾得遗失物的话,应该及时的移交到给公安部门或者妥善保管好遗失物,千万不要挪为己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无效商标的表现有哪些?
无效商标的表现有哪些?1、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2、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
·离婚后十个月大的女儿属于谁
离婚后十个月大的女儿属于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租售同权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租售同权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这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这对租售同权具体内容这个问题的我们也整理了租售同权具体内容的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昆明亲子鉴定程序是什么?
亲子鉴定是我们运用科技手段来鉴别他人是否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方法,在法律中血缘意味着和他人是否存在法定的赡养抚养继承等关系的存在,因此至关重......
·一、离婚之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之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中介代理小产权房犯法吗
不犯法。只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小产权房不能买卖。我国的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一年怎么赔偿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一年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要是债务人下落不明该如何讨债
有时候,债务人不是真正的下落不明,而是债务人逃债所表现的方式之一。不管是否是真的下落不明,对于债权人来讲,要是债务人下落不明该如何讨债才有效......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在法律上关于当事人双方应该同时履行义务的行为叫做同时履行抗辩权,这也是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含义。那么构成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要素是什么?其具有这样的法......
·构成诽谤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诽谤罪的要件是什么(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