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新婚姻法诉讼离婚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无疑是最简单、也是最节约成本的离婚方式,但是就实际情况来说,夫妻双方一般无法就共同财产费分割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故而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你是否知道新婚姻法诉讼离婚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可以看出,诉讼离婚一般会经过起诉、审理以及判决三个阶段,爱不同的阶段的审理程序也是不同的。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审理得到结果,否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财产不给怎么办?
      离婚财产不给怎么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在民政部门离婚,需要先到法院确认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然后再申请执行。可以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婚后共同......


·在我国离婚了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了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一、在我国离婚了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


·原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
      原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


·肇事弃车逃逸怎么处理?
      肇事弃车逃逸怎么处理?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


·新婚姻法重婚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重婚罪的处罚是什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用人单位强迫加班却不给加班费承担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强迫加班却不给加班费承担什么责任(一)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


·虐待被监管人罪界定是怎样的
      一,虐待被监管人罪界定是怎样的对于情节一般的殴打、体罚被监管人的行为,不应以犯罪论处,比如,对于监管人员凭一时感情用事,对被监管人扇几个耳光......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婚后双方共同来进行借款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


·征地补偿申请个人能拿多少?
      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国家很多地方都在征地,自然也有了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


·学生在学校打架受伤住医院了医要费谁付?
      学生打架受伤住院医药费由谁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7条中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