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医疗补助费吗?

一、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医疗补助费吗?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另行支付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另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1997]18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该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需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对于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且不符合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也应支付医疗补助费。二、医疗期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医疗补助费主张的条件(一)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解除的,劳动者主张医疗补助费有理有据1、若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限法定顺延至医疗期满。医疗期内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2条)。2、劳动者因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见《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32条第1款第1项)3、医疗期满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医疗补助费。《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44条“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例3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上述规定是特指医疗期满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情形,如果是合同到期不续签而终止的,并不适用该“给付医疗补助费”的规定(二)医疗期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而终止的,劳动者主张医疗补助费必须符合法律条件。1、医疗期内合同期满,合同期限顺延至医疗期满。但是医疗期满后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理应办理退工手续,并给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责任。2、但是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医疗期满而“终止”、不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需要视情况而定。《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22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劳办发【1997】18号文进一步明确规定“《通知》第22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并非所有的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医疗补助费的,若职员是主动离职的情形,或者是职员不及时到岗就职等情形,企业单位是不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的,对于那些职员是由于伤势所致,无法就职等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是子女吗
      可以的。异地审车需要带身份证、行驶证、车辆保险资料、车船税原件复印件、异地年检申请书去注册地车管所办理即可。车辆异地年检是指车辆在购买地以外......


·强奸案证据确凿检察院受贿不批捕该怎么办
      一、强奸案证据确凿检察院受贿不批捕该怎么办强奸案证据确凿检察院受贿不批捕,公安机关可继续对案件进行侦办,落实案情和证据后可重新申请批捕;公安机......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民法规定条件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民法规定条件是什么?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区别包括哪些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区别包括哪些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法定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法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


·刑事诉讼法期间的定义都是指的那些时间?
      刑事作为对我国社会危害比较大的案件类型,我国的执法机关在接到相关的报案时就立即办理。一是为了防止案件的恶化,二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


·新《刑诉法》全文2023修改了哪些条文?
      新《刑诉法》全文修改了哪些条文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


·非吸业务员退赔所有工资流水后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非吸业务员退赔所有工资流水后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员,并不一定会构成犯罪,从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在承担刑事责任......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会如何判决?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会如何判决?依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交通事故出现一般都是由保险来赔偿的
      交通事故出现一般都是由保险来赔偿的,但是有的车主没有选购保险就只有自己承担所有的费用的,所有的保险中只有交强险是必须要的,其他保险可以选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