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
一、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呢?
缓刑也是一种刑罚处罚,是犯罪人兴当的刑事责任。
二、什么是缓刑?
1、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说直白点,就是对于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这个问题其答案是否定的。 2、相关的法系是刑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相信您读了我们的文章,都了解了。即使缓刑对犯罪人的处罚较轻,但是也会留下案底。也是对我们的警告。如果我们如果犯罪即使没有遭遇法律实质性的惩罚,恐怕我们也不会生活的很坦然,所以,就算我们已经对于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这个问题有了极为清晰的认识,也千万不要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城市征地虽说我们是没有过多权力去阻止干涉的,但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被征用后,我们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的,一般来说补偿......
·个人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个人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
·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并非轻而易举,必须要满足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
·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是怎样的?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
·住房合同书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住房合同书范本需要注意什么一,住房合同书范本需要注意什么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3、签订租......
·受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时是否可以算作工伤?
员工发生工伤的原因很多,有些是在工作过程中被机器所伤,有些是在工伤场所遭受意外伤害。这些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工伤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就可......
·国家征收土地多少一亩?
国家征收土地多少一亩?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变化。现如今国家征收土地变的非常的常见,国家征收土地主要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而且国家征收土地还......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批捕什么时候开庭?
一、寻衅滋事检察院已批捕什么时候开庭?逮捕以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不过也可以申请延期的,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也就......
·不安抗辩权的特点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特点有哪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期间,如果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有不能履行义务的可能,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