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山东离婚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

我们知道,为了避免离婚时财产分割纠纷,许多夫妻会选择房产公证,以最大限度明确自己的权益。可是,很多人对于山东省最新的离婚公证费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山东离婚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山东省公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证、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五十万以下的收取0.3%,最低200元;
  
  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的:1500 (标的额-50万)×0.25%元;
  
  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12750 (标的额-500万)×0.2%元;
  
  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的:22750 (标的额-1000万)×0.15%元;
  
  两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37750 (标的额-2000万)×0.1%元;
  
  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67750 (标的额-5000万)×0.05%元;
  
  一亿元以上的:92750 (标的额-1亿)×0.01%元;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二万元以下的:收取1%;
  
  二万元至五万元的:200 (标的额-2万)×0.8%元;
  
  五万元至十万元的:440 (标的额-5万)×0.6%元;
  
  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740 (标的额-10万)×0.5%元;
  
  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2740 (标的额-50万)×0.4%元;
  
  一百万元至二百万元的:4740 (标的额-100万)×0.3%元;
  
  二百万元至三百万元的:7740 (标的额-200万)×0.2%元;
  
  三百万元至四百万元的:9740 (标的额-300万)×0.1%元;
  
  四百万元以上的:1074 (标的额-400万)×0.05%元;
  
  2、证明民事协议15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300元。
  
  离婚房产公证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山东省的离婚房产公证是按照标的价格收取的,此外还需要一定的手续费。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访问网,咨询房产公证的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个人怎么办理商标续展?
      个人怎么办理商标续展?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


·满一年辞退员工补偿应该怎样办理
      满一年辞退员工补偿应该怎样办理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集资诈骗500万怎么判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也越来越富裕了,更多的人选择将闲置的资金用来投资。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有些人想要不劳而获,就很容易遇到诈骗,最......


·被拿刀威胁能立案吗
      能,如果生活中遇到被威胁恐吓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报警的,相关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


·商标无效答辩受理通知书收不到怎么办?
      商标无效答辩受理通知书收不到怎么办?商标无效答辩受理通知书收不到可以通过转交给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方式来进行,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刑讯逼供手段包括哪些?
      刑讯逼供手段包括哪些?刑讯逼供不管是行为主体还是对象都是比较特殊的,其中要求刑讯逼供的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而对象则是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


·还借款后借条没有收回有什么影响?
      还借款后借条没有收回有什么影响?一、还借款后借条没有收回有什么影响?如果债务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是怎么规定的?
      您可能想象不到在刑事案件过程当中的很多细节性的问题都是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有规定的,有些刑事案件当中的原告和被告方也是参加过庭审以后才会了解......


·配偶死亡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配偶死亡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配偶死亡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受害人系退休老人,已丧失劳动能力但享有退休金等稳定的收入来源时......


·得了哪些疾病符合监外执行
      得了哪些疾病符合监外执行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


·判了监外执行可以打麻将吗?
      一、判了监外执行可以打麻将吗?要看是否涉嫌赌博了,构成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可能要坐牢,新案的刑期加上没坐完的刑期,监外执行的罪犯在执行过程中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