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该按规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不过,如果单位拖延不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可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在有关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结果后,可能出现员工对认定结果不服的情况,那此时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的,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过了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不会予以受理了。个人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书》(上述部门一般有固定格式的表格,按要求填写即可);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4、如果是亲属提出还需要提交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和委托书;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如下:(1)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第八款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但前提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部劳社厅函(2004)123号文件《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其实都是有权对工伤认定结果表示不服的,但不服之后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进行维权才行。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此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是还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土地使用证未经四邻同意怎么办
      对于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通常情况下都要有街坊四邻的同意才能办理,这不仅是生活中的需要,同样也是法律规定的要求,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需要......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税收是保障国家收入的重要前提,国家的发展离不开财政的支持。每个公民、企业自觉纳税是我们的义务。纳税的对象又分为一般纳税人......


·共同遗嘱什么时候生效所谓遗嘱
      共同遗嘱什么时候生效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车祸受伤保险误工费赔多长时间?
      车祸受伤保险误工费赔多长时间?误工费赔多长的时间是要看受害才的实际受伤情况。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


·夫妻离婚后户口自动迁回吗
      一、夫妻离婚后户口自动迁回吗?女方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迁回原籍,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可以以投靠父母、......


·欠款起诉律师怎么收费 在解决欠款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
      欠款起诉律师怎么收费在解决欠款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方式包括协议、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而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建议最好委托律师来帮助自......


·负责工伤认定是什么部门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管是自己不小心还是因为同事不小心,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话,此时其实可以尝试申请一下工伤认定,看是否会构成工伤。按照规定负......


·2023什么是所谓的缺席判决
      什么是所谓的缺席判决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


·遗嘱公证在哪办理手续?
      遗嘱公证在哪办理手续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


·破产清算取回权的行使的内容
      破产清算取回权的行使的内容企业破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很常见的,竞争能力弱的企业面临的就是破产。企业破产过程中少不了的就是破产清算,但不知您......


·因病辞职可以立刻走吗?
      因病辞职可以立刻走吗生病后不能工作了,可以正常办理离职。也可以请病假。(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