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环节中易出现哪些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环节中易出现哪些问题?虽说劳动仲裁能很有效的解决劳动纠纷,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又或是满足所有请求者的预期目标。为了能更好的解决纠纷,有不少当事人在仲裁后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不多加留意的话极易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环节中都有哪些问题容易出现,需要引起您注意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一、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
  
  
  
  
  1、由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少于仲裁裁决事项,导致已被仲裁裁决所支持的事项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在实践当中,大多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是由劳动者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是被申请人,很多的仲裁裁决结果都是用人单位履行义务,因此,仲裁裁决之后,大量的诉讼案件是由用人单位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起诉后(如起诉请求判决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应支持其诉请,则判决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法院认为其诉请不应得到支持,则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干元。这里的问题在于,根据“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法院的审理是依据原告(用人单位)的起诉而进行,对于原告并未起诉的仲裁裁决内容,则不在法院审理范围内。在仲裁裁决结果为用人单位履行多项给付义务时,这导致已经被仲裁裁决所支持而当事人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裁决内容因裁决书的无效,而无法得到执行。在仲裁裁决之后劳动者一方不服而起诉时也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在实践当中,有的劳动者只是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而起诉时只将不服的部分仲裁裁决内容列为诉讼请求,法院固然也只是针对劳动者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和判决,不论法院是否支持其诉讼请求,已经被仲裁裁决所支持的部分事项因裁决书的无效而变为一只空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其未起诉部分的裁决事项也没有有效的裁判文书。《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及《劳动合同法》等对相关问题的规定并不完善,在起诉后仲裁裁决即不生效的规定及“不诉不理”基本原则的制约下,劳动者容易陷入被动不利的局面。特别是仲裁裁决之后,劳动者对裁决结果并无异议因而未起诉,而用人单位因对多项裁决内容中的某一项不服(如加班费),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劳动者主张(加班费)依据不足,而判决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事实上双方对于加班费之外的其他项仲裁裁决内容(如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并无异议,判决生效之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仲裁裁决所支持的如经济补偿金、工资等时,若用人单位拒绝,则劳动者就陷入没有合法有效的执行依据的困境,因为仲裁裁决不生效,而法院判决书只对加班费进行判决。这显然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2、法院审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问题。
  不仅仅是当事人对上述问题容易产生误解,少数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也会犯错,比如说如果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均对仲裁裁决不服而起诉,虽起诉立案时是两个独立的案件,但法院也应当合并审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为原、被告),做出一份判决书。而有的法官却错误地将两案分开审理并做出两份判决书,更大的错误是判决结果存在冲突。举例说明,仲裁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5000元,用人单位不服起诉请求判决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不服起诉请求判决支付加班费10000元,法院错误地将两案分开审理,且两份判决书均判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5000元”,显然两份判决完全重复,其审理程序违法。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环节中容易出现问题的主要是上述两方面,为了在诉讼过程中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衔接阶段最好能避免上述的问题。如果靠自己难以解决的最好能聘请专业的律师代为处理,而经济困难者不妨寻求当地法援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明专利权利人几个
      专利所有人可以是个人、企事业单位,还可以是个人和个人、企事业和企事业、个人和企事业联合申请,专利申请对申请人数量、发明人数量是没有限制的。第......


·汝阳县保安有限公司法人的风险是什么?
      汝阳县保安有限公司法人的风险是什么对于公司法人的设立在我国的民法总则中有着严格的规定,而且法人在工商局登记的时候,各地的工商局其实都是要严格......


·两次拘留时间间隔多久?
      两次拘留时间间隔多久?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所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犯罪分子批捕前可以保释吗?
      一、犯罪分子批捕前可以保释吗?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是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双方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双方应选择报警处理,交警会到场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确定责任方以及具体的赔偿金额等等......


·行行政强制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行行政强制执行的规定是什么?一、行行政强制执行的规定是什么?行行政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的有12种的具体行政强制......


·没还清贷款的房子是否可以卖
      没还清贷款的房子是否可以卖一、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首先,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应的工作。而具体的操......


·未立遗嘱有扶养关系继子能继承多少财产
      未立遗嘱有扶养关系继子能继承多少财产一、未立遗嘱有扶养关系继子能继承多少财产?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有扶养关系的继子享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


·国家赔偿时间从逮捕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赔偿时间从逮捕的规定有哪些?在国家赔偿法中明确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


·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不去上班,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并在这个期间履行应有的工作职责。如果与单位约定了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三天......


·社会抚养费没交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的时间要多长?
      社会抚养费没交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的时间要多长?按法律规定,现时法律并没有对执行时间进行明文规定,所以具体执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强制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