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怎么样才算非法集资

法院在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定罪的时候,必须有着充分的证据和法律法规才可以,否则是没有办法随便对犯罪嫌疑人的非法集资进行定罪的。因为一旦构成非法集资量刑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关于非法集资,在我国的法规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在下文当中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怎么样才算非法集资?
  
  在我国怎么样才算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 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同时实施了十一个行为中的一项:
  
  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十一项行为: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我们可以看出,在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非法集资的时候,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四个条件,比如说非法吸收资金,通过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另外,在具体实施行为上,有通过不同的方法来非法吸收资金的这种行为,才可以构成非法集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什么情况下不认定为工伤
      在什么情况下不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


·销售人员是每个企业比不可少的职员类型,公司的利润发展离不开销
      销售人员是每个企业比不可少的职员类型,公司的利润发展离不开销售人员。用人单位一般都会以提成款的方式给销售人员计酬。那么提成款是劳动者的工资吗......


·无辜辞退员工应得到哪些补偿
      无辜辞退员工应得到哪些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


·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分别是什么?
      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分别是什么意思我国对证据的种类是比较多的,其中就包括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而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这些证据划分为不同......


·哪些证据可以争抚养权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
      哪些证据可以争抚养权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着重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1、夫妻......


·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为哪几部分?
      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为哪几部分?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质量的好坏很关键,质量有问题的工程是不能使用的。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在工程......


·夫妻之间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之间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一、夫妻之间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残疾赔偿金不属于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非机动车撞机动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非机动车撞机动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一、非机动车撞机动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


·2023年办理农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办理农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


·检察院没批捕案件会到法院吗?
      一、检察院没批捕案件会到法院吗?案子到检察院,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批捕,涉嫌犯罪的也会到法院审判。检察院不批捕的案子,不是说就没事了,只是不需要对......


·起诉离婚一方不想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般都是夫妻双方之间对于是否离婚存在争议时才会采取这种离婚的方式。此时就会出现一方愿意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形。在实践中遇到起诉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