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分公司负责人判几年?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一、非法集资分公司负责人判几年?公司行为的非法集资,给老板打工的一个分公司负责人(事先知情)进入该公司四五个月,其分公司涉嫌金额100多万,但其本人只拿了七八万元钱是老板发的工资。已经被定为非法集资罪不是集资诈骗。经过调查,公司集资来的钱大部分还在账上,因为公司老板在全国各地都有分公司,(总公司在另一个城市),另一个城市的公安机关不同意退部分钱给这个城市,现在公安机关正在协商这个问题。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刑?如果知情的话,涉嫌集资诈骗罪,那数额属于特别巨大,应该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幅度量刑,当然还要看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而有上下浮动。《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当前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和特征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引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从案发情况看,非法集资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2006年,以生产经营合作为名的非法集资涉案价值占全部非法集资案件涉案价值的60%以上,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三、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责任,确保社会稳定省级人民政府要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区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监测预警。要对本地区的非法集资问题保持高度警惕,进行全程监测,主动排查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防患于未然。二是及时调查取证。发现问题后,要组织当地银监、公安、工商等部门提前介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非法集资案件,要采取适当预防措施,控制涉案人员和资产,保护证据,防止事态扩大和失控。同时,要制定风险处置预案,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三是果断处置。对于事实清楚且可以定性的非法集资,要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妥善处置;难以定性的,要及时上报“联席会议”组织认定。涉及多个地区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经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地区相关规章,为依法惩处非法集资工作提供法制保障。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近几十年的发展,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我们知道一个公司企业的发展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公司发展的过程要严格遵守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发展公司的经济,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未买交强险出事故了怎么赔偿?
未买交强险出事故了怎么赔偿?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
·重婚案件管辖分工规定是什么?
重婚案件管辖分工规定是什么?重婚案件管辖分工规定是应当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和公安机关来进行管理,根据《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原告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
原告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一、原告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原告证据收集的方法有:询问;讯问;辨认;勘验;检查;搜查;实验;鉴定等几种方法。执法机关......
·认定工伤后如何残疾鉴定?
认定工伤后如何残疾鉴定?(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
·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什么?
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什么?一、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什么?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作品,需要被出版的作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要求的书稿。出书......
·拆迁估价报告的救济
在房屋拆迁这一行政行为主导地位活动中,当拆迁当事人对于房屋拆迁估价报告不服的,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19条至23条规定进行维权,......
·未到法定婚龄领取的结婚证有效吗?
未到法定婚龄领取的结婚证有效吗结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人们对此首先想到肯定是年龄问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女双方是不可以结婚的。不过在......
·持刀抢劫要单独定罪吗?
您都知道,抢劫他人财物的会构成抢劫罪,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抢劫财物的时候,使用了管制刀具等工具的情况下,会不会单独被定罪处罚了?持刀抢劫是否要单......
·股权投资可靠吗?应该怎么选择?
股权投资可靠吗?应该怎么选择?随着挂牌上市的企业越来越多,手里握着这些企业原始股的人也变得很富有。从而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迷信股权投资想着一夜暴......
·公民在犯罪后应该要怎样争取从轻处罚
人有失足,马有失蹄。涉嫌犯罪后,行为人该做的不是怨天尤人,更不是破罐子破摔,放弃自己。而是应当努力悔罪,争取从宽量刑,有重新做人的机会。那么......
·公证后的遗嘱还能改变吗?
公证后的遗嘱还能改变吗?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