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撤销婚姻纠纷可参照的法条是什么

其实我国民法典当中,针对可撤销婚姻的规定是十分实用的,如果违反民法典当中的相关规定结婚的话,其实对当事人双方来说也是有非常多的要害的,所以在某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了撤销婚姻纠纷的话,是可以参照民法典当中的相关法条进行解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撤销婚姻纠纷可参照的法条是什么?
  
  一、撤销婚姻纠纷可参照的法条是什么?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已经进行结婚登记,但不具备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婚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重婚婚姻。重婚是严重违反我国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如果是重婚的后一个婚姻当然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双方为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如果结婚后治愈的,则婚姻关系有效。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如果在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无效时,双方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则婚姻关系应该有效。如果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治愈的,或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男女婚后已届至的,危害已经不会发生,将这类婚姻再宣告无效已无实际意义。婚姻是否有效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来认定,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无效婚姻。如果当人申请婚姻无效那么应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如果申请人提出离婚可按离婚处理。
  
  婚姻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来认定。如果有婚姻无效的情形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即是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民事主体。当事人是指婚姻关系的缔结者。
  
  二、利害关系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以重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其基层组织,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基层组织是指村民委员会、生产队(组)、基层工会等。
  
  (2)以未达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如果一方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则无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3)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就是双方的近亲属均有权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果在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申请者的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只要查明被申请的婚姻符合无效的情形,一律作出判决,不存在调解。对婚姻无效作出的判决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即一审终审。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判决之后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
  
  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民法典当中,针对重婚,近亲属关系结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这种情况,法院都是支持对婚姻关系的撤销的。在撤销婚姻无效案件的时候,双方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提交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将婚姻关系进行撤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缓刑期间犯人要坐牢吗?
      缓刑期间不需要坐牢。缓刑不会收监,犯罪行为人依然有人身自由,宣告缓刑,但宣告缓刑对于某些犯罪分子而言,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


·无证驾驶必须被拘留吗?
      无证驾驶必须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是什么 有哪些标准
      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是什么有哪些标准一、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人员,满足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


·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
      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汽车座位上面的安全带,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可以对我们的人身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当然前提是必须要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系上安......


·误工费赔偿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买方违约房子不要了怎么办
      买方违约房子不要了怎么办首先看能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其次在与相对方协商解决,赔偿对方一定的违约金,然后解除合同。因......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费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费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在农村地区,大部分的土地分配都是采用的您所共有的土地也就是集体土地一级一级向下分配的模式,所以,我们......


·什么是转账支票?
      什么是转账支票?转账支票怎么用?支票在现代交易之中十分的流行,但是并不是收到支票的每个人都会使用支票。特别是不能体现的转账支的使用问题,一......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受理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裁决处罚→损害赔偿调解→向法院起诉。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


·交通事故对方责任没有钱支付医药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责任没有钱支付医药费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