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般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有哪些?

公民只有在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其是否构成犯罪,同时也才能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而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假释等机会,这些对服刑人员而言都是很有利的,那其中服刑人员减刑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有哪些
  
  被判处减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二、服刑人员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1、对有期徒刑服刑人员(包括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已减为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减刑时,由服刑人员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主管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服刑人员的减刑,应当由服刑人员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报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的结果应当在服刑人员中公开。
  
  三、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
  
  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一般被判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都是要到监狱里面服刑的,但其中被判拘役的罪犯是不符合减刑条件的,从对象上来看就不符合,因为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减刑只针对与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缓的罪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这里说的新婚姻法主要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中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就包括了对夫妻离婚房产的分割。那么您知道新婚姻法中对离婚房产......


·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
      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集体企业清算程序怎么走(一)、成立清算组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


·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如何争取?一、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如何争取?可以向经诉讼程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在离婚案件中要想争取到抚养权的证据是相当重要的......


·在离婚案件中证人的证言对案件的判决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在离婚案件中证人的证言对案件的判决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证人可根据自己看到、听到实事求是的进行陈述。而在离婚诉讼案中的证人条件有哪些,什么人可以......


·女方的离婚上诉书怎样写?
      女方的离婚上诉书怎样写?一、女方的离婚上诉书怎样写?离婚上诉书上诉人: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


·没有离婚和别人生小孩算重婚吗?
      没有离婚和别人生小孩算重婚吗?女方未离婚,而与他人生育孩子的,有重婚的嫌疑,但并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关系,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是什么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是什么出门或者回家人们大多选择坐火车,坐火面临抢票,抢票就有可能面临着退票、改签这些手续,新出台的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代位权的行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降低债权人的损失。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的时效......


·一、女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登记离婚后,当事人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男女双方在婚姻登......


·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哪些
      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一)起诉和受理文书1、公民起诉状2、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状3、立案审批表4、不......


·构成强奸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构成强奸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构成强奸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