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般工伤鉴定费由谁支付?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经济损失以及身体健康损失,不管是工伤职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是用人单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都需要支付相应的鉴定费用。对于很多人来讲,鉴定费用是多少很重要,那一般工伤鉴定费由谁支付?下面就详细介绍。
  
  
  1、初次鉴定的费用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无需为初次鉴定负担费用。
  
  2、再次鉴定的费用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再次鉴定申请,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缴纳。
  
  如果再次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一致,则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包括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为申请人的情形;如果再次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不一致,则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3、复查鉴定的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查鉴定的,申请人同样需要预先缴纳鉴定费用。
  
  如果复查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一致,则复查鉴定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如果复查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不一致,则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受害者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不同的情况之下,承担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的主体都是不同的,不过对于初次鉴定的费用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法条规定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法条规定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


·下雪天自己摔倒算不算工伤
      下雪天自己摔倒算不算工伤?下雪天自己摔倒的一般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职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即可申请工伤认定:1、在工作时间和......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房产遗产税是没有开始征收的;主要需缴纳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


·哄抬物价发国难财的法律后果
      此种行为是严重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6条、第10条的规定,对不执行法定的价......


·丢了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吗?
      丢了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在丢失之后,是可以重新办理的。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解除有没有赔偿员工提出解除无固定期劳动......


·房屋毁约合同怎么签赔偿协议
      房屋毁约合同怎么签赔偿协议?违约赔偿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1、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元,于年月日前以现......


·生活中没有什么天大的事情是不能面对的
      生活中没有什么天大的事情是不能面对的,婚姻走到穷途末路以后有些问题也不是能够让我们破罐破摔的,就好像是虽然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了,但已经......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格式有哪些具体要求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格式有哪些具体要求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是由相关单位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依据规定出具的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而这个证明文件有自己相应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时间认定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时间认定方法是什么?1、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以及医院的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都可以被认定为是交通事故死亡时间。2、根据......


·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一、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


·分手之后能要分手费吗
      对于分手费这个词,想必您并不陌生。有的男人或者女人在分手后就会向对方索要分手费,而索要分手费的方式也各有千秋。不过当事人在给付分手费之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