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最高院不安抗辩权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最高院不安抗辩权成立需要哪些条件?现如今,民商事案件尤其是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在社会上呈现大幅增长的态势。人民法院为了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人民司法的理念,在研究解决民商事审判中的普遍性问题、重点问题的同时,具体在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中的问题中,人民法院就最高院不安抗辩权成立需要哪些条件这一问题作了以下介绍。
  一、什么是最高院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了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应当履行其债务;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
  不安抗辩权不同于先履行抗辩权:
  一是前者产生于后履行一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及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场合,而后者产生于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场合,并不要求他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二是前者由先履行一方享有,后者归后履行一方享有。
  二、最高院不安抗辩权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基于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不允许在后给付义务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行使不安抗辩权,只能在其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却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还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
  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但若提供适当担保时,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不会受到损害,故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只有在未提供适当担保,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成立不安抗辩权。
  三、最高院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为了兼顾后给付义务人的利益,也便于他能及时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并负有举证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
  四、最高院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不安抗辩权具备其成立要件时,先给付义务人在后给付义务人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有权拒绝自己的给付。后给付义务人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了适当担保时,先给付义务人应当履行合同。后给付义务人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法》第69条)。综上所述,法院在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的时候,对待最高院不安抗辩权成立需要哪些条件这一问题要将成立条件具体地向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进行复述,防止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私下做出不理智行为造成双方难以挽回的过失这一严重情况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处理商品房预售纠纷
      如何处理商品房预售纠纷一、如何处理商品房预售纠纷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一)标的瑕疵纠纷及其处......


·遗弃罪的法律程序
      遗弃罪是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刑法中规定的一个罪名,遗弃的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最重要的是很容易构成遗弃罪,一旦构成遗弃罪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专利权转让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专利权转让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


·南昌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南昌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南昌整体在发展的同时也让当地的公司出现了快速变换内部结果的情况,尤其是公司法人在经营过程中总是需要通过变更来......


·一、交通事故后驾驶证降级还可以增驾吗?
      一、交通事故后驾驶证降级还可以增驾吗?交通事故后驾驶证降级是还可以申请增驾的;申请增驾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


·海南省征地补偿标准
      海南省征地补偿标准近几年来,为了公共利益,我国会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


·一、夫妻一方找小三是重婚罪吗?
      一、夫妻一方找小三是重婚罪吗?不一定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


·物业合同到期续签函怎么写?
      物业合同到期续签函怎么写?为了更好的管理小区的公共事务,往往都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由小区住户交纳物业费,然后物业就会根据合同内容管理小区。......


·合伙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合伙协议是否需要公证?一、合伙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违法、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公司法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登记管理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是必须具备的能力,政府也应该对此做出具体的规划,防止盲目规划出现的不适应市场的情况......


·为他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定性的条件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非法集资等现象频繁发生,有的人借着社会众筹的名义非法集资,有的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意识帮助他人非法集资,那么非法集资协助人定性的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