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永远是衡量建筑工程好坏的第一标准
一、什么是房屋质量保修期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二、房屋质量保修期规定
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继续浏览下方延伸内容,了解房屋质量保修期的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都有哪些?工程质量监理结果是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依据。我国的法律文件中对工程质量监理方法有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监理......
·宅基地拆迁纠纷怎么维权?
一、宅基地拆迁纠纷怎么维权?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
·一般幼儿抚养费包括哪些 离婚应支付多少抚养费
其实很多国家对幼儿的年龄规定都是不同的,但在我国一般幼儿就是指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样的人很需要父母的抚养,不然可能都无法顺利的长大成人。......
·公司欠债法人跑路其余股东怎么继续经营?
公司欠债法人跑路其余股东怎么继续经营??如果是因个人债务问题法定代表人失踪,可以通过招开股东大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因法定代表人个人原因对......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内容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内容一、和解(1)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2)经仲裁庭审查,......
·根本违约有何种法律后果
根本违约有何种法律后果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
·夫妻双方多久自动离婚?
一、夫妻双方多久自动离婚?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民法......
·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这点与协议离婚不一样。但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有一定的离婚流程需要办理。当然了,不同离婚方式下的流程......
·司法机关批捕是不是等于逮捕?
一、司法机关批捕是不是等于逮捕?批捕与逮捕是两个概念,区别在于: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
·职工运动会受伤算不算工伤?
职工运动会受伤算不算工伤?一、职工运动会受伤算不算工伤?如果是工作原因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