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吸毒记录几年可以消除?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吸毒记录几年可以消除?
  
  一、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吸毒记录几年可以消除?
  
  吸毒不是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但吸毒记录以及相关处罚记录是无法消除的。 吸毒人员只能取消动态管控,降低管控等级,需社会戒毒三年以上,也就是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三年以上了,才可以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黄色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这样身份证信息就不会报警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会影响小很多。
  
  两年是指强制隔离戒毒,这和第几次抓没必然联系,而是看你吸毒是否成瘾,并且是否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
  
  吸毒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对吸毒成瘾人员,在给予上述治安处罚的同时,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二、吸毒第二次被抓要判多久
  
  吸毒第二次被抓到,可能面临十五天的拘留,警方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
  
  1、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在这边我们需要首先给您解释的是,吸毒并不是一种犯罪行为,尽管不被我们所提倡,因此吸毒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但是吸毒的会有相关的记录,这一点是肯定的 ,当然我国关于吸毒人员的管理也有相应的系统,具体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追讨破产倒闭公司的欠债
      1、想要追回破产倒闭公司的欠款,我们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去追回,债权人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所以要等破产人解决了职工的费用只有,才会偿还债权......


·欠钱2800不还拉黑怎么办?
      欠钱2800不还拉黑怎么办?欠钱2800不还拉黑此时可以书写诉状起诉,此时是可以收集行管证据的,若是钱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借出去的,那么转账记录是可以......


·一、男孩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男孩的抚养费是多少钱一个月男孩的抚养费是根据实际生活和教育情况进行支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


·在我国非法集资算不算犯罪
      非法集资的犯罪性质,其实和诈骗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不过在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公民涉嫌参与的非法集资案件当中的时候,自己并不太清楚,即使是参......


·拒执罪的办案主体是哪个机关?
      如果社会主体无视法院的判决并且在明知判决内容的情况下拒绝执行不仅有可能对案件的当事人造成损害,甚至还有可能会对社会和国家的利益造成侵害所以必......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
      现在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对道路安全也是愈发关注,当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如果进行赔偿,在内蒙古地区赔偿的与其他地区是否一样,那么对......


·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由公司与企业员工签订的
      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由公司与企业员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那么,法律保护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吗?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又是怎么保护的呢?这一些问题对......


·重大责任事故与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与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重大责任事故与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


·劳动合同法97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97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


·最新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由公安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