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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同居五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同居五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民法典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重大作用。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这样一群人,他们奉行不结婚主义,因此他们会选择同居。但是同居在我国的民法典中也有着规定,那么,民法典同居五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民法典同居几年属于事实夫妻
  
  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民法典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之后,必须补办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障。
  
  事实婚姻是怎么认定的
  
  所谓事实婚姻,其实就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在一起所形成的婚姻。事实婚姻其实也是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只是它不被法律所认可与保护。
  
  事实婚姻-概念: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二、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涉及到一个关键的时间点,就是1994年的2月1日,如果是在这个时间之前的,不论同居的时间多久,都会以事实婚姻判断,也就是承认婚姻关系,但是在这个时间之后,都是需要进行补办登记的,没有补办登记的,一律不承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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