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往往都把我们照顾的很好,我们体会到的是亲情 ,通常不会说这是父母作为我们的监护人的职责。但是,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很明确的,其实在父母尽心照顾我们的同时,他们也就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今天我们来看看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一、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二、民法总则关于监护人的最新规定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权益,在作出关乎被监护人的利益的决定时,不得违背被监护人的意愿。并且在监护人成年后,能独立处理自己的事情时,监护人不能干涉被监护人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鉴定书拿到就可以辞职吗?
      工伤鉴定书拿到就可以辞职吗?辞职的话是随时都可以进行的,所以工伤鉴定书拿到之后是可以辞职的。二、工伤赔偿项目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出现了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
      出现了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


·父母的房产立遗嘱后如何过户?
      父母的房产立遗嘱后如何过户?一、有遗嘱的房产如何过户?首先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公证通......


·分公司设立前可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设立前可以签订合同吗?分公司设立前不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能力取决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寒假学生票预售期是什么时候?该怎么购买学生票?
      寒假学生票预售期是什么时候?该怎么购买学生票?随着12月15日开始正式发售2017年春运火车票,一则“学生票预售期提前”的消息在学生间引发关注。多地......


·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会判多长时间?
      一、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会判多长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


·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加速推进城市化,土地使用的改变就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而征地就是解决土地问题的政策之一......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股权质押贷款协议合同如何书写?
      股权质押贷款协议合同如何书写?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大概很多人都想知道什么是股权质......


·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一、持有假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


·合肥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应该怎么领取
      医疗补助金可以去社保部门,也可以委托单位代领。劳动者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劳动者属于工伤,因为该赔偿项目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