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丢失枪支不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县有较大的杀伤力,一旦丢失,对社会即构成严重的威胁。为了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枪支管理法》对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有严格的规定,要求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的安全,严防发生枪支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事故。这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人员应尽的职责。同时,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所配备的枪支一旦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事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以免造成严重后果。丢失枪支不报,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究其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和人员疏于枪支管理,屡屡发生枪支被盗、被抢或丢失的事件,从而使枪支流做社会,为犯罪分子所获取、利用。对公共安全形成潜在的严重威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的丢失,既包括因行为人保管不善而遗失,也包括枪支被盗、被抢、被骗或其他丧失对枪支控制的情况。第一,这里的不及时报告,是指在发现枪支丢失后未立即报告,这是构成本罪的一个重要条件。如果行为人在枪支丢失后一段时间内一直未发觉丢失而被他人利用作案时,不宜认定其是不及时报告。如果行为人对枪支保管完全是按照规定,但因意外发生被盗、被抢而及时报告的,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在使用、存放时被盗,即使及时报告的,也应承担过失责任,但不构成本罪。第二,丢失公务用枪不及时报告的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这是本罪成立的一个法定要件。上述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严重后果是枪支丢失落人犯罪分子手中被予以持有、使用或因枪支走火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的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2)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失,但不及时报告,却是出于故意。

    二、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所需手续
      随着国家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出国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很多人会选择去国外工作、发展甚至定居。在国外生活有时可能难免会邂逅一段姻缘,那么中国公民在......


·公司法出资人可选的出资方式?
      公司法出资人可选的出资方式有哪些出资人和股东在法律上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准确的来说,出资人所拥有的是公司的资金债权,但是出资人并不一定就必......


·对于绑架罪是复合行为吗?
      对于绑架罪是复合行为吗?一、对于绑架罪是复合行为吗?绑架罪的客观行为是绑架行为与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两个方面组成的。要正确认识两种不同的......


·拖欠工资的法律问题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拖欠工资的法律问题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


·抽逃出资与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的审理时限是多久
      抽逃出资与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的审理时限是多久?一般为两个月期限,最迟不超过三个月。案情复杂的可申请延长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附带......


·单位可以随意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吗?
      员工的工作岗位一般是在入职的时候就需要确定清楚的,这样双方才能知道该员工是否适合该岗位。但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工作一段时间后变更员工工作岗位......


·土地使用证能补办吗
      1、当土地使用证毁损或者遗失时,土地使用证持有者可以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证,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告其丢失或损坏土......


·离婚的时候可以在网上让律师办理离婚协议吗
      离婚的时候可以在网上让律师办理离婚协议吗离婚的时候可以在网上让律师办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


·一、多次查封财产如何分割?
      一、多次查封财产如何分割?多次查封财产分割是按照顺序轮流进行由享有抵押权的人员优先受偿。法院可以对同一财产采取轮候查封措施。对于同一财产,......


·公民的名誉权受损可以报警吗
      公民的名誉权受损可以报警吗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


·异地交通违章扣分怎么处理,有几种方法?
      异地交通违章扣分怎么处理,有几种方法?异地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方法大致有两种:到违章的车管所处理、或者到车辆的注册地车管所去处理。具体分为四种方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