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婚姻法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当事人无论以什么理由离婚对未成年子女来说都是一种伤害,因此应对未成年子女进行补偿,经济不尝试首要的,尤其是抚养费的支付,因为子女属于未成年人的,他们没有经济独立的能力,那么婚姻法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关于婚姻法抚养费的标准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婚姻法离婚子女抚养的费标准?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
  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以上就是婚姻法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相信通过以上您应当了解婚姻法抚养费的标准,抚养费的给付是需要夫妻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条件的,如果是夫妻双方没有离婚或者甚至处于分居状态,都是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费的。而对于那些已经离婚办完离婚手续的夫妻,女方可参照婚姻法抚养费的标准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反之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二手房过户多久拿房产证,怎么办理过户?
      买房子就要有房产证,有房产证上就是实际上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和支配权,没有房产证就不算拥有该房屋,因此很多人都会对这个房产证上面写名字的有关问......


·产品质量不合格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什么
      产品质量不合格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什么一、产品质量不合格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什么1、医疗费;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4、交通费......


·一、起诉重婚罪的时效是多久?
      一、起诉重婚罪的时效是多久?起诉重婚罪的时效是5年,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


·申请注册资本到位的请示怎么写?
      申请注册资本到位的请示怎么写?一、申请注册资本到位的请示怎么写?(1)企业名称核准,备选三个逐一核准。(2)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注册金额几万元......


·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建筑工程在现代并不少见,每年有大量的建筑工程投入市场被使用。国家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时候,专业的验收单位是有验收的......


·债权债务的清理包括哪些措施,清理原则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的清理包括哪些措施,清理原则是什么样的?债权清理的措施包括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综合清欠;鼓励企业发展,采取......


·佛山市征地补偿2023年的标准是什么?
      佛山市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是新的一年,相同的,许多的地方也出台了新政策。新政策的体现在方方面面,在征地补偿方面也出现了新的改变。那么,居......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土地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


·我国刑诉法独任审判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对审判的人数做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规定,以避免相关不可预知的不公正事件的发生。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独任审判的具体规定不太......


·购小产权房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房产作为人生财富中最重要的一种,我们会发现人们越来越重视产权这个东西。但是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及不断高房价的出现。并非所有的房子都有一人一本......


·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逃跑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逃跑应该怎么办?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逃跑应当,取消取保候审,可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