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客体是什么?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客体是什么社会上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的特点,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这种行为是会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但是要想以该罪进行定罪处罚,就必须要满足该罪的客体要件,那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客体是什么呢?
  一、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客体是什么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在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及身心健康的同时,也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打击本款规定的犯罪行为,首先能够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权利免受侵犯、身心健康不受摧残,其次可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身心健康是本罪的主要客体,社会管理秩序是本罪的次要客体。本罪的对象是未成年人,但是与《刑法》262条第1、2款的规定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扩大了保护的范围。
  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262条第1款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实践中,很多不法分子首先拐骗一批未成年人,然后组织其进行违犯治安管理的活动。由于拐骗儿童罪的客体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客体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因此当行为人拐骗14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又组织他们进行违犯治安管理的活动时,只能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这两罪产生竞合的问题是在客体均为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时。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先行的拐骗行为是后续的组织行为的手段,而后续的组织行为则是目的行为,且在行为人的主观上具有牵连性,因此构成牵连犯,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罪处罚。《刑法》第262条第1款规定的拐骗儿童罪的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或拘役;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则有两个量刑标准,一般情况下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情节严重时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我们认为在案件不具有严重情节时,对行为人应当以拐骗儿童罪处罚;反之,则应按照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实施拐骗儿童行为的时候并不是以组织其进行违犯治安管理活动为目的,而是在将未成年人拐骗到手后起意,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犯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则显然分别构成两个罪名,应当以拐骗儿童罪与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并罚。由上可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客体是一个复杂的客体,它不是单一的,它既会侵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还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一旦涉嫌该罪,都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情节严重,被判处的刑罚就是越高,但是无论被判处多少年,都是要处罚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失职渎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失职渎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


·公司商业秘密具体有哪些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


·在离婚之后怎么变更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在离婚之后怎么变更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在如今社会,离婚是非常常见的,而大多数离婚者几乎都是因为性格不合。现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达协议就......


·宁波宁海国家征地补偿拆迁的安置原则是怎么样的?
      宁波宁海国家征地补偿拆迁的安置原则是怎么样的?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国土资源部称这是该部首次明确对农民房屋拆迁安......


·撤销监护权案子需要几个月
      撤销监护权案子需要几个月人民法院审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在一个月内审理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


·“住改非”房屋拆迁经济损失应该怎么补偿?
      一、“住改非”房屋拆迁经济损失应该怎么补偿?  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  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


·一、政府收储时出租人与承租户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一、政府收储时出租人与承租户解除协议是否合法?政府收储时出租人与承租户解除协议是合法的,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


·怎样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怎样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一、怎样提出劳动仲裁申请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


·违章停车罚款怎么交,违章后怎么处理
      违章停车罚款怎么交,违章后怎么处理一、违章停车罚款怎么交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


·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一样的吗?
      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一样的吗?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不一样的。土地征收是先发布土地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明确的补偿安置方案,房屋的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