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假释如何申请,假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犯罪分子如果在服刑期间认真悔过,表现良好,在满足了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假释的,那你知道如果要申请假释,应该如何申请吗,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你答疑解惑。
  
  一、假释如何申请
  
  中队(分监区)摸底--服刑人员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经全体警察讨论确定名单--在服刑人员中公示--提请书面建议--监区初审--公示--征求当地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关/检察院的意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委员会(包括纪委、检察院)评审,全体人员签名--公示--监狱长办公会决定,由监狱长或主管副监狱在评审表上签字,通报检察院--呈报法院--法院来狱召开听证会--开庭裁定--召开减刑大会,公开宣布减刑、假释裁定。
  
  二、关于申请假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第九条 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收到对罪犯拟提请减刑、假释的材料后,应当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完备、规范;
  
  (二)认定罪犯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
  
  (三)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是否适当;
  
  (四)罪犯是否符合法定减刑、假释的条件。 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应当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十条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召开会议,对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提交的减刑、假释建议进行评审。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并由与会人员签名。
  
  第十一条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应当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第十二条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应当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第十三条 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对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罪犯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监狱应当将《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连同有关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
  
  第十四条 监狱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据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对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应当同时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签署意见的《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
  
  第十五条 监狱在向人民法院提请减刑、假释的同时,应当将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面通报派出人民检察院或者派驻检察室。
  
  第三章 监狱管理局审核减刑、假释建议的程序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收到监狱报送的提请减刑、假释建议的材料后,应当由主管副局长召集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监狱报送的材料不齐全或者有疑义的,应当通知监狱补交有关材料或者作出说明。
  
  第十七条 监狱管理局主管副局长主持完成审核后,应当将审核意见报请局长审定;对重大案件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罪犯的减刑、假释问题,可以建议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由局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管理局公章。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对违反法律规定和本规定提请减刑、假释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司法部直属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按照本规定办理;对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报送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审核。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司法部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因此,申请假释也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并不是犯罪分子申请了就可以被假释的,后期还有很多的程序,还有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假释的条件。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毁约怎么办?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毁约怎么办?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可参阅《合同法》的如下规定处理:第一百一十......


·一、对于婚前付房产首付婚后离婚如何分割?
      一、对于婚前付房产首付婚后离婚如何分割?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


·抚养费确定标准
      抚养费确定标准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什么?
      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什么?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一、老人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老人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监护监护人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


·诉讼过程中怎样做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诉讼活动中获取证据的重要来源,它通常是具有专业性的鉴定和判断,并且在一个案件的证明过程中往往具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司法鉴定存在于很......


·宠物饲养人聘请专业团队寻宠的法律问题
      近年来,宠物服务逐渐呈现多样化态势,家养宠物高丢失率低召回率催生寻宠行业,热度逐渐提升,因寻宠引发的纠纷也不断增多。《民法典》四百九十七条......


·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执行
      其实,工伤鉴定也是属于司法鉴定当中的一种类别。既然涉及到我国的司法建设,那么就必须保障其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做到这一点,不能仅仅依靠鉴定部门......


·鉴定为一级轻伤,被立案侦查多长时间做出处理?
      鉴定为一级轻伤,被立案侦查多长时间做出处理?一、鉴定为一级轻伤,被立案侦查多长时间做出处理?鉴定为轻伤一级,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就应该立案......


·刑诉法第21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可以说刑事诉讼法当中每一条法条所针对的具体内容都是不一样的,触犯刑法一般情况下肯定是要坐牢的。但是刑事诉讼法当中同时也针对一些特殊的犯罪嫌疑......


·中外农副产品合作经营合同
      目录    1)总则  2)合作各方  3)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4)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5)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6)合作各方的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