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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当事人此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留在事故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当事人此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留在事故现场,积极的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抢救伤员和财产争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但现实中有的人却害怕承担事故责任,因此有了逃逸行为。那一般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叫交通事故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二、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假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该先抢救伤者,尽最大可能来减少损失,然而一些驾驶员驾车逃逸是一件非常令人生气的事情,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逃逸现象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构成逃逸行为应具备:
  第一,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
  第二,行为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三,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如果驾驶员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主观上存在逃避法律处罚的故意,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了,驾驶员自己知道了,但是为了逃避处罚,又驾驶车辆逃逸的,应该付全部的责任。当事人如果不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调解,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最后作出判决。
  对于交通事故逃逸,需要做出严格的认定,因为并不是所有当事人在事故发生之后离开现场的行为都会构成交通事故逃逸。而我国对逃逸的处罚是比较严重的,因此才有必要事先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至于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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