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建筑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

建筑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开发商时常迫于承包施工方的压力,如农民工讨薪、提前终止工程等,通过续签协议的方式将工程质保金退还给工程施工方,使得工程质保金并没有真正发挥督促施工方科学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那么,到底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呢?一、工程质保金的含义和一般标准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保证金用以保证施工质量,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修复。二、工程质保金的退还建筑工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综上所述,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一般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后在合同中约定,大致为半年、一年或两年,在工程质保期内,承包方应及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质保期结束后,承包方可向发包方申请返还保证金,经过双方核实无误,发包方应在14天内退回保证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股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股息收入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股息收入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一、如果居民企业所得为来源于外国的、在中......


·车祸死亡判刑了还要赔钱吗
      车祸致人死亡判刑需要赔钱,赔偿是民事责任,坐牢是刑事责任,刑事和民事不一样。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且有肇事行为的,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来......


·投标有效期的起始计算时间怎么计算
      投标有效期的起始计算时间怎么计算一、投标有效期的起始计算时间怎么计算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


·一、河北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河北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1、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一、醉驾交警多长时间吊销驾照?
      一、醉驾交警多长时间吊销驾照?醉酒驾车驾驶证从交警部门作出吊销驾证的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的,一般都是当场就吊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的有哪几种
      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的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


·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吗
      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吗抢注商标是可以被认定为一种侵权行为的。(一)商标抢注行为是违法行为1.商标抢注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


·销售确认书(一)
      (凭卖方样品买卖)    ______公司为一方(以下简称卖方)________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买方)双方授权代表友好协商,取得一致......


·新公司法不需要验资的情形有什么?
      国家为了让大小的公司为国家的经济再次创造迅速发展的势头就在验资的环节上给出了很多的优惠规定,那么,新公司法不需要验资的情形有什么?其实就现在......


·恶意透支量刑标准标准是什么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在我国是被认定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中的一种,但此时也要看恶意透支的情况如何,才能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该罪。如果一旦认......


·实施了违法行为之后怎么样自首?
      实施了违法行为之后怎么样自首?实施了违法行为之后可以选择到公安机关投案的方式自首,我国对自首规定了从宽处罚的原则,《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