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遗弃治安处罚条例是怎样判处的

治安法的管理范围,基本涉及我们生活的很多细节存在,同时也是对社会日常稳定的一种维护。治安法中有一条遗弃罪的判定,很多人都不清楚。那么在治安法中,遗弃罪是怎样的呢,遗弃治安处罚条例规定又是怎样的,
  一、遗弃治安处罚条例中,遗弃行为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1、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2、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二、遗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遗弃子女触犯了刑法中的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通过上述的材料阅读,我们可以知道什么是遗弃治安处罚条例,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遗弃婴儿的行为,父母会受到治安处罚管理法的制裁。依据治安处罚法遗弃方面的规定,行为人可以被处以五天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若被遗弃的婴儿发生严重人身伤害,行为人还可能面临被判刑的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哪些类型一、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哪些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提前多久续签?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提前多久续签?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续签。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后要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后要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个人再使用土地时是有期限的使用,当使用权到期后,还要办理相关手续。可是,很多人对国有土地使用证......


·怎么算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结婚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


·离婚后一方没有工作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之间离婚基本都是因为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了,但此时解除的仅仅是婚姻关系,而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能隔断的,因此即使在离婚之后也是需要......


·有房照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出售吗?
      有房照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出售吗?不可以,理论上说,二手房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房子还是可以过......


·争取小孩抚养权应该怎么做?
      争取小孩抚养权应该怎么做?一、争取小孩抚养权应该怎么做?争取小孩抚养权首先应该从经济、生活环境、教育等方面来着手,一般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会考......


·商业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商业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也就是说单位和个人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使用类型不同,使用期限长短不......


·承诺书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书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承诺书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接触过承诺书,它是用来表示对方向自己要约后,自己一方同意要约......


·职工提前离职不承担防护用品折旧费吗?
      职工提前离职不承担防护用品折旧费吗?需要承担防护用品折旧费,员工与单位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提前离职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支付相关赔偿和违约......


·是否一次醉驾就不能考b照了
      是否一次醉驾就不能考b照了醉驾以后基本上a类b类的驾驶照都是满十年以后才能考取的。需要考取b类驾驶证的基本上都是平日里要开那些大型货车的,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