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总公司法人与分公司法人是一个吗
您可能都听过总公司和分公司,在普通的老百姓眼中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一个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但是实际上在法律上关于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规定并不是这么简单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总公司法人与分公司法人是一个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法律规定总公司法人与分公司法人是一个吗?
总公司才有法人资格,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风险是不可预料的,所以公司法人是有风险的,《民法通则》第49条有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 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总公司和分公司跟子公司是不一样的,总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同时在我国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体的您可以在当地咨询一下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当事人双方离婚应作哪些赔偿
一,当事人双方离婚应作哪些赔偿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的赔偿主要包括了三方面,即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往往是......
·哪些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行为
哪些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行为一、哪些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行为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
·涉外民事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现在我们的国家经济越来越发达,现在有钱人非常的多。出国的人和出国工作的人也非常多,那么涉外民事肯定也就多了起来。对于涉外的民事诉讼案件我们其......
·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吗
实践中,构成正当防卫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行,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变成防卫过当。法律中规定防卫过当的情况下,防卫人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那正当......
·根本违约的判定
从立法的目的来看,判定是否根本违约应当把握以下两点: 其一,合同的不当履行部分包含了实现......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没钱赔会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没钱赔会判刑吗?交通事故没钱赔偿,属于民事纠纷,是不会坐牢的。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如果当事人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可以协......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是关于什么的规定?《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是关于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有哪些一、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
·2023土地使用年限最高多少年?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多少年?我们家里有房子,尤其是商品房都会发现,我们的房产证都是有有效期的,就是食品都有保质期是一样的。2018土地使用年限最高......
·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加快社会的发展,宝坻新城政府决定实施搬迁改造计划,对城中村实施搬迁。征地必将涉及到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这也......
·劳动者获得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劳动者获得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在下列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情形中,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其中第1-8项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